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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规范资产评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建议》(第20220120号)收悉,经综合市民政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建议》从四个方面对评估行业监管工作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包括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党建引领、加强监管力度以及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对规范资产评估行业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为财政部门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
一、关于“优化行政便民措施,提高对中介机构投诉处理的行政效率”的建议
为便于公众保障自身权益,我局优化投诉渠道,目前已开通投诉热线0755—83948199,在局大门外设置投诉信箱,同时在局官方网站公布投诉邮箱czjc@szfb.sz.gov.cn,投诉人可通过上述方式反映问题,提出建议。针对投诉举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十一条“委托人认为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专业人员违法开展业务的,可以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投诉、举报,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答复委托人”以及《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财政部门接到投诉、举报的事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投诉、举报事项属于财政部门职责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及时告知实名投诉人、举报人”等规定进行受理,并对投诉举报涉及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规定,我局需要履行下达检查通知书、实施财政检查、书面征求意见、提交检查报告、复核审理、作出处理处罚、立卷归档等系列程序,涉及行政处罚的还需要执行法制审核、处罚告知、陈述申辩(听证)、负责人集体讨论、处罚决定等法定程序,因此从受理投诉举报到开展财政检查直至后续处理处罚,客观上需要一定时间。此外,一般情况下投诉举报事项比较复杂,涉及相关各方利益,处理不当容易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检查时,财政部门认定虚假资产评估报告和重大遗漏资产评估报告,应当以资产评估准则为依据,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专业技术论证,也可以委托资产评估协会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支持”的规定,针对投诉举报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特别是要求对相关机构及资产评估师进行处罚,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审慎作出处理处罚。
下一步,我局将对内提高要求,对外做好服务,进一步提高投诉处理的行政效率:一是压缩受理时间。对于收到的投诉举报事项,第一时间研判,属于财政部门监督职责范围的,尽快出具受理告知书;不属于财政部门监督职责范围的,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建议其向其他职能部门反映。建立投诉举报台账,倒排时间、明确分工,加强督办、落实责任。二是加快调查处理进度。受理投诉举报后,立即启动调查检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合理压缩调查取证、征求意见等各环节时间,加快后续处理处罚,尽快答复投诉人;对于证据不全、事实不清、存在争议且短时间内难以调查终结的,积极与投诉人沟通,进一步掌握相关情况或请投诉人补充相关证据材料;对于专业性强、难以定性的,加强与行业协会的磋商交流,必要时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推动疑难问题解决。三是加强沟通交流。投诉处理期间定期保持与投诉人的沟通交流。前期主动沟通了解诉求,全面掌握具体情况,为顺利开展调查检查提供保障;后期在关键节点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做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力争取得理解和支持。四是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投诉举报事项多数涉及评估准则的适用,专业性强,今后我局将通过法条研习、网络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会同评估协会加强联合监管,不断提高行政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强化知识储备,提高处理水平和效率。五是加快重点案件处理。对于社会影响较大、各方比较关注的投诉事项,探索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在合理合法框架下妥善解决;对于争议较大、涉及当事人核心利益的事项,探索邀请异地专家进行论证,尽可能保证论证结果客观、公正;对于性质恶劣的重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件,一经查实,公开曝光。
二、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建议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
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管理基层党组织105个,管理中共党员1816人。在加强党建方面,一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全力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和执政基础。重点抓好市财政局党组两个1号文件的落实,统筹完成行业党委和市注协换届工作,理事会和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数量均达到2/3,实现了行业党委与市注协理事会和秘书处、行业纪委与市注协监督委大比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行业党委对协会各套工作机构领导完成全覆盖;行业党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14家单位参与,成立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市级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二是全面推动党的组织体系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服务国家建设和行业发展大局。扎实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合伙协议),截至目前,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入章覆盖率达到了97%(其中本地所覆盖率达到100%),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人数增加至45人,接近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的50%;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锻造标杆党组织,2021年推动2家会计师事务所党总支升格为二级党委,新发展党员17名(其中合伙人5名),行业内3名党员被深圳市委评为优秀个人、6家(次)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荣获市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或党建示范点称号。三是切实推进党内监督融入基层治理,优化执业环境,全面促进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谋划构建行业党委领导下的新型自律监督体系,建立行政处罚和自律惩戒与党组织检讨和党员纪律处分有机衔接机制,组织对68家执业机构实施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指导市注协对12家(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风险提示函、约谈14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暂停3家会计师事务所网上报备权限,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清理633名挂名执业注册会计师,处理459名超出胜任能力注册会计师,注销3家网络售卖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整改124家无证经营会计师事务所。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落实行业党建主体责任,推动新时代行业党建高质量发展。聚焦制约行业发展难点、堵点,着眼服务行业发展大局,全面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行业添光彩”重点项目清单落实,努力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扎实推进行业党建与业务管理相融合,持续推动“党建入章”“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挑”等要求落地,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是深化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执业机构审计质量。筑牢法律法规红线,做好《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全面修订工作,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工作制度。守住诚信操守底线,加强行业党委领导下的诚信执业监督机构建设,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诚信执业行为,经常性开展行风行纪整顿和警示教育活动。
(二)资产评估师行业党建工作
目前,深圳市资产评估机构共有135家,执业会员1196名。在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委指导下,深圳市资产评估行业党委于2017年12月成立,目前管理党组织26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25个),党员221名。在加强党建方面,一是扎实推进行业党建标准化建设。在市社会组织党委指导下,市资产评估行业党委围绕党建责任、经费保障、工作机制等先后制定《中共深圳市资产评估行业委员会工作制度》《关于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督导的办法(试行)》等文件,规范“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并依托行业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板等平台进行党务公开,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探索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加强行业党委、行业协会与中介机构的沟通联动,推动党组织与协会、中介机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挑”。行业党委通过党建活动、联学联建、党务与业务培训等,加强行业党组织间沟通交流;行业协会在机构备案时及时掌握机构党员情况,行业党委同步督促指导符合条件的机构成立党组织;中介机构积极支持党员员工将党组织关系转入行业党组织、优先接收党员应聘,推进“将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将业务骨干发展为党员”的“双培”工程,将党支部建立在项目一线等,推动党的建设与业务发展双融合。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党对行业的全面领导。联合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对行业机构深入开展各项调查,进一步摸实党建底数,构成党建摸排、组织建设和作用发挥长效机制,实现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提升。指导建立党组织参与协会重大决策工作机制,落实党组织书记参加(列席)协会、机构管理层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及人选审查等制度,推动在未成立党组织的机构中建立工青妇组织。二是加强行业监管推进行业自律。发挥行业自律委员会监管作用,将廉洁自律理念融入到协会、机构各项工作中,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和执业道德教育,搭建完善全流程风险控制体系,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引导行业党员、从业人员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三是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党建工作与行业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做到行业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把党的领导融入行业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建工作和行业业务工作抓在平常、融入日常。
三、关于“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局坚持从严监管、从严执法,逐年加大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通过日常监管、联合监管、专项整治等倒逼行业提高执业质量,营造更加健康有序的执业环境。一是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自2018年开始,我局每年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对辖区内非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检查,2018—2021年累计检查38家,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挂名执业、超胜任能力执业、“未备案”资产评估机构整治、网络售卖资产评估报告等方面,清理43名挂名执业资产评估师,现场检查10家涉嫌超胜任能力执业机构,发现执业质量问题1家,纳入2022年联合检查必查范围,对5家不符合持续设立条件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责令5家未按要求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整改。二是不断完善监管方式。2021年,我局印发《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联合监管机制,形成财政部门主导、行业协会参与的会计评估联合监管新格局。三是加强信用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除投诉举报外,检查对象均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落实“双公示”要求,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省、市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并将处理处罚结果抄送行业协会,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四是规范自由裁量权。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于2021年出台《深圳市财政局会计评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不断提高财政执法的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财政部的部署,2022年度对本行政区域内非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检查覆盖面不低于10%,加大对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情况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滥用资产评估方式、出具虚假和重大遗漏报告等违规行为。二是紧抓执业质量提升主线,加大对挂名执业、恶性低价竞争、超出胜任能力执业行为等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力度,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贯彻落实财政部印发的《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会同市资产评估协会加强联合监管,做到检查一批、规范一批、警示一批,加强检查结果运用,督促资产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谨慎执业,推动我市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积极参与《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对监督实践中争议性较大、裁量权较宽、实践性较弱的条款结合实际积极反馈,力求立法执法协调一体,从源头构建风清气正的行业秩序。四是积极引导行业健康发展。鼓励资产评估机构技术创新、资产评估业务多元化发展;探索建立资产评估行业分级分类制度,培育扶持评估机构做大做强,不断引导我市优势资产评估机构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行业贡献。
四、关于“对问题严重的中介机构加大处罚力度”的建议
2018年,财政部门开始履行对资产评估行业的行政监管职责。截至目前,我局累计责令38家资产评估机构整改,并于今年三月对2家资产评估机构、5名资产评估师违法出具重大遗漏资产评估报告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在局官网全文公开处罚决定书,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今后,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管职责,综合考量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主客观因素,结合《深圳市财政局会计评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依法依规加大对问题严重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处罚力度。一是对于违反规定的评估专业人员、评估机构,根据具体违法情况依法依规处以责令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二是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评估专业人员,责令停止从业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得从事评估业务。三是对于情节严重的评估机构,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加大处罚力度,以点带面净化资产评估行业执业环境,维护行业秩序,助力我市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深圳市财政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