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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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第2021012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10-22 【字体:

侯克鹏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公共项目的高质量建设和采购是政府责任和义务的提案》(第20210120号,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提案》由市住房建设局和我局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局职能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低价中标”问题

  (一)关于设置最低限价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

  (二)关于“异常低价”的认定

  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根据前述规定,对于供应商的报价是否构成“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其认定权属于评标委员会。

  2021年7月,我局印发《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深财购〔2021〕31号),针对“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情形,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主动告知评标委员会,并提醒评标委员会行使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赋予其对异常低价的识别、认定、处理等法定职权。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采购代理机构切实贯彻落实上述通知要求。

  (三)关于低价恶性竞争的原因

  低价恶性竞争,并非报价本身或市场竞争机制所导致,而是源于采购需求管理的缺位。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一方面,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另一方面,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依法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四)我市推出的改革措施

  一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2021年8月,我局印发《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施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采购人切实履行采购需求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有关规定,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今后,我局将把采购人的需求管理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采购人违反上述规定的,采取约谈等方式责令其整改,或将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处理。

  二是实施评标定标分离(以下简称评定分离)。2020年3月,我局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深财规〔2020〕1号),对于重大项目和特定品目项目,采购人可以选择适用评定分离。其中,家具项目被列为特定品目类别,采购人可以适用评定分离,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采用“自定法”定标。

  三是实施合同履约抽检。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抽检,督促采购人严格做好履约验收管理。

  四是研究制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二、关于加强家具项目的前期设计、监理等问题

  关于家具类采购项目,由于材料材质、技术工艺、环保标准等非常专业,一般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我局参考和借鉴建设工程领域的监理制度,建立了家具监理制度。该制度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力量,为采购人提供需求编制、履约验收等专业化服务,弥补了采购人专业力量的不足,自实施以来成效良好,受到广泛好评。今后,我局将继续鼓励和支持各采购人按照依法、择优原则采购家具监理服务。

  同时,我局还将支持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站开设有关栏目,展示家具监理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不设审核门槛),供各采购人进行选择比较。若家具监理的服务费用达到当年度集中采购限额标准(2021年为100万元)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当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实施采购。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深圳标准认证”问题

  (一)关于评审加分

  经反复研究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通过“深圳标准认证”的产品或服务予以评审加分的做法,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涉嫌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情形。因此,现阶段不宜采用评审加分的支持方式。

  (二)关于支持“深圳标准认证”

  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根据前述规定,为支持“深圳标准认证”的推广和实施,我局拟研究推动以中小学课桌椅的采购作为试点,市教育主管部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家具行业协会以及有关检验检测专业机构等单位共同探索制定采购需求模板,提出比国家标准更高的技术要求,通过“需求引领”的方式助力我市家具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8日

20210120 关于公共项目的高质量建设和采购是政府责任和义务的提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