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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于2020年修订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深财规〔2020〕1 号),并于2021年更新印发《2021年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特定品目表》(深财购〔2020〕61 号)。根据两个文件有关要求,鼓励采购人在执行重大项目和特定品目项目政府采购时选择适用评定分离,其他项目不适用评定分离。单个项目需要确定多家中标供应商的,不适用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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