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必须由评审专家组成吗?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2-03 09:37:16 
            【字体:大中小 】
           
          
             答:《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可以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采购人代表在评审委员会中所占比例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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