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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2019年8月1日起,一般直接支付(政府采购支付和基建资金支付除外)需提交纸质资料限额标准由10万元(含)提高至200万元(含),即单笔金额小于200万元的一般直接支付申请,无需再向我局提交纸质申请资料(我局审核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提交的除外),只需提交电子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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