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九条规定和市政府四届四十七次常务会议精神,市财政委2016年通过招标确定了15家市政府指定拍卖机构(有效期至2019年3月10日),分别是深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广东旭通达拍卖有限公司、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深圳市不动产拍卖行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际汉威拍卖有限公司、深圳产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和合拍卖行有限公司、广东华士德(深圳)拍卖行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东宝拍卖有限公司、广东光德拍卖有限公司、广东惠丰拍卖有限公司、广东保利拍卖有限公司、广东公信拍卖有限公司,并印发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明确市政府指定拍卖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资[2016]16号)。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报废的国有资产应当由15家市政府指定拍卖机构负责拍卖,拍卖公司联系方式可在市财政委网站政府资产和非税收入专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