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重要性是什么?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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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职能。20171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依法由国务院负责同志报告,也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报告,分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在每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届末年份提交书面综合报告并口头报告,其他年份在提交书面综合报告的同时就一个专项情况进行口头报告。县级以上地方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建立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党和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符合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符合人民群众期待,对于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对于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管好人民共同财富、加强人大依法履职等,具有重要意义。

  2013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工作要求。按照中央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参与承担了“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的改革任务。

  2017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

  20171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以下简称中央《意见》),明确规定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县级以上地方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20188月,广东省召开全省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座谈会,省人大要求2018年珠三角九市要率先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