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业务知识库 > 其他

深圳市2013年发行的储值泊车卡的余额如何处理?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4-05-27 【字体:
  我市原路边停车咪表收费项目于2007年10月1日因合同自然到期终止。我市新一轮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管理项目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咪表卡余额本息将转入由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实施的新一轮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管理项目继续使用。咪表卡余额利息计算方式为,自2007年10月1日起,至政府正式公告可以受理转入新一轮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管理项目继续使用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为尽快解决部分市民咪表卡余额退还问题,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我委通过市法制部门向福田区法院对高戍达公司提起诉讼。现法院已经判决我委胜诉,高戍达公司也未再上诉。经我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已初步掌握了咪表卡余额相关设备及资料。当前,我委正密切配合福田区法院,对咪表卡余额相关设备及资料进行数据提取及整理登记。我委将配合福田区法院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咪表卡余额本息转入我市新一轮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管理项目继续使用的受理与该项目实施同步启动。   与此同时,我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咪表卡余额本息转入新一轮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管理项目继续使用的受理登记工作方案。受理登记方案将主动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设定较长的受理期限,开设专门窗口受理登记,核实后的咪表卡余额本息由市交通运输委导入新一轮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管理项目继续使用。为确保工作进度,我委此前已与市交通运输委就咪表卡余额转入新一轮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管理项目继续使用的有关信息系统对接研发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市交通运输委已在工作中作出相关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