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科技创新券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受科技创新券后补助的中小微企业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近5年内获国家、省或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金)扶持的企业;
3.科技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省或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4.获得“GB/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
5.近5年内,拥有1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发明专利授权、或6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6项(含)以上软件著作权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