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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科技创新券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科技创新券后补助标准如下:
对珠三角地区各地市,按照省级专项经费与当地实际发放补助经费比例不超过1:3的额度给予配套支持;对粤东西北地区各地市,按照省级专项经费与当地实际发放补助经费比例不超过1:1的额度给予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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