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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普通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在深圳市办学的所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以下简称深圳高校),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市属高校、中外合作高校,以及部属高校、省属(含外省)高等学校在我市举办的全日制办学机构(含分校、独立学院、二级学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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