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数据开放
政务邮箱
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业务知识库 > 其他
出站留深博士后可享受每人最高30万元科研资助;出站留深博士后在深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还可按规定认定为我市高层次后备级人才,享受高层次人才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出入境等各项优惠政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