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政声传递
关怀版
数据开放
政务邮箱
导航
无障碍阅读
进入关怀版
简体版
数据开放
个性化定制
邮箱登录
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 /li>
互动交流
政声传递
首页
其他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业务知识库
>
其他
已申领过深圳市政府发放的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又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第二次出站后再留(来)深圳工作的,可以再领一次科研资助吗?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07-12
【字体:
大
中
小
】
不可以。
附件: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