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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时,由招标机构书面告知采购人自行选定评审专家。采购人自行选定参与评审的人员应当经采购人领导班子审定,并函复招标机构。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原则上应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
《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除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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