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我市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深财会〔2017〕32号)第一条规定,资产评估机构申请登记备案需要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向我局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
2.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股东)信息汇总表;
3.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股东)简历;
4.由资产评估机构为其自然人合伙人(股东)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复印件(内退、下岗、退休人员除外);
5.资产评估机构法人合伙人(股东)信息表;
6.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7.资产评估师转所表;
8.其他专业领域的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9.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上述材料空表和样本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007541539G344201000800102)在线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