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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评审通过人员根据申报对应专业的评委会通知,自行打印《广东省职称证书》,并及时领取《广东省深圳市职称评审表》。申报人领取后,注意保管评审表,仅此一份,遗失或损坏无法补领,领取后务必及时将评审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需特别提醒的是,评审表是获得职称的重要佐证材料之一,请按各评委会通知在规定时限内领取。逾期未领取者,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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