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普法暨减税降费宣讲活动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10-15 10: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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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企事业单位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是这次宣讲活动的主持人:深圳市财政局的温文辉,欢迎大家来到直播间参加税法普法和减税降费政策宣讲活动。首先,请市财政局杨江涛副局长介绍这次宣讲活动的情况。

  【深圳市财政局杨江涛副局长】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看到这么多财税业务人员参加直播学习。我们都知道,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而完善税收制度是建立现代财税制度、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税收法定化步伐加快,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实施,据统计,2020年我市新增减税降费数额达1100亿元,为企业带来了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

  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契税法》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很高。同时,国家继续实施直接面向市场主体的宏观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减税政策,助力市场主体,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做好各项税法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大家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我们组织开展了这次宣讲活动,邀请市税务局的业务骨干给大家讲解具体内容。如果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在评论区提问,希望这次宣讲能够切实解决大家遇到的税收政策疑问。

  谢谢大家!

  【主持人】今天,我们主要宣讲的税法和政策有四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15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13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45号)。

  首先,有请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母国栋科长为大家讲解《契税法》及热点问题。

  【深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母国栋】各位纳税人朋友,大家上午好!我是来自深圳市税务局的母国栋。很荣幸今天能有机会来到这里向各位朋友汇报关于契税法的有关内容。今天汇报的主题是解读新契税法。

  在契税的立法方面,2020年8月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新法在今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时,从1997年10月开始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废止。除了契税法之外,财政部税务总局还为配套契税法的施行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以及《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两个文件,从税政口径和落实征管与纳服两个方面对落实契税法做出更细化和明确的规定,从而形成了契税税种管理“一体两翼”的新格局。

  本次通过的《契税法》,合计十六条,一共1809字,您别看条数少,字数少。但其实内容涵盖全面,从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免征范围、申报与退税及征管协作等几个方面都做了全面的规定。

  关于在我市的契税的申报征收管理方面,因为这个税种是与房地产交易的行为紧密相关,所以在契税的申报征收管理方面我们要注意三点:第一点是契税实行“先税后证”征管方式,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正因为契税具备天然的“先税后证”征管要求,所以契税的申报征收在我市已实现了和房地产交易涉及的其他税种集成申报,从而减少纳税人涉税资料报送和办税负担;最后一点就是我市不但实现了房产交易税种的集成申报,更率先全国实现了房地产交易税费的一窗受理及业务联办,让信息多走网路、纳税人少跑马路。

  大家有什么问题请在评论区留言!

  【网友小白】在未建造的空闲宅基地上建房子(以前缴纳过费用),现在重新建,还需要征税吗?

  【深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母国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缴纳契税。若纳税人不发生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则无需缴纳契税。

  【网友五行】请问目前有没有房屋互换的案例?

  【深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母国栋】有。

  网友五行:房屋互换契税办理有特别的地方吗?

  【深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母国栋】纳税人可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房屋相互交换的契税优惠后,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结登记交易缴税业务。

  【网友ERIN 】成交价格(计算契税的计税依据)含增值税?

  【深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母国栋】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

  【网友行之无文】对于每栋房政府都有指导价(就是关于交易中的确定价格问题,例子中的政府认为750万元,交易双方认为年份久,是亲属关系,只要400万元,这种如何处理咧?)

  【深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母国栋】我市实施存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核定制度。存量房交易的计税价格,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成交价格为依据。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存量房交易环节各项税款。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有正当理由的,或对计税参考价格有异议,需进行计税价格复核申办管理。

  税务机关将对相关证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关联性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确定其计税价格。

  【网友粱粮】请问,购买土地缴纳的配套费是否需缴契税?谢谢。

  【深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母国栋】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网友向日葵】父母的房产按原房产证上价格销售给子女,按原房产证上价格计契税,还是按评估市场价计算契税?

  【深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母国栋】我市实施存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核定制度。存量房交易的计税价格,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成交价格为依据。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存量房交易环节各项税款。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有正当理由的,或对计税参考价格有异议,需进行计税价格复核申办管理。

  税务机关将对相关证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关联性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确定其计税价格。

  【主持人】下面,有请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欧阳远怡科长为大家讲解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深圳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欧阳远怡】大家上午好!我是来自深圳市税务局的欧阳远怡,今天为大家讲解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15号公告,从2021年4月1日起,将医药、化学纤维、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01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公告》,将留抵退税作为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列入日常化增值税退税制度。目前,留抵退税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另一类是普遍性留抵退税。

  自2021年4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退税办理流程:

  一是时间要求:纳税人满足退税条件后,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二是资料要求:仅需填写《退(抵)税申请表》,电子税务局留抵退税模块网上办理,自动填表,或直接从申报页面跳转。

  三是退税时间:审批事项,提交申请至发放同意或不同意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一般2个工作日以内。退税到账两个工作日。

  四是退税后续操作:纳税人取得退税款后,在下一申报期应自动调减留抵税额,否则,会造成重复计算。

  五是后续注意: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六是再次申请:在完成退税后,如果纳税人有新增的增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可以再次申请留抵退税。其中对于普遍性留抵退税,连续6个月计算区间,是不能和上一次申请退税的计算区间重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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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zzli】对企业来说,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后能否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深圳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欧阳远怡】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公告发布之日前,纳税人已按照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在2020年6月30日前将已退还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否则,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主持人】下面,有请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刘星科长为大家讲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及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

  【深圳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刘星】大家上午好!我是来自深圳市税务局的刘星,今天为大家讲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及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

  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加计扣除比例,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这是力度最大的一项结构性减税政策。

  新政策的主要变化是:2021年1月1日起(无截止期限,其他企业到2023年),制造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提高到100%;放宽到季度享受优惠(限第三季度),企业可自行选择;调整“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方法;简化研发支出辅助账。

  【主持人】非常感谢大家的提问和发言,我们后续将在线上线下多开展这种互动交流,多为大家做好政策解读,同时多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今天的对话访谈就到这里,访谈结束后我们将把本次在线访谈的内容公布在网站“互动交流”下的“在线访谈”栏目中,以供大家查询。谢谢各位的嘉宾的参与。我们下期再见。

嘉宾:深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杨江涛 嘉宾:深圳市财政局法规税政处处长温文辉 嘉宾:深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母国栋 嘉宾:深圳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欧阳远怡 嘉宾:深圳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