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调整

关于深圳市201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1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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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深圳市201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主任  汤暑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作关于深圳市201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为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有关规定,结合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现就市本级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拟调整事项

  (一)年度预算执行中新增重大支出事项。

  1.人才安居集团资本金100亿元。人才是发展的源动力,更是创新的第一动力,加大力度建设人才安居住房,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2016年6月,市委市政府批准了《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人才安居住房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明确将深圳市人才安居住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定位为专门从事人才安居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政策性市属国有独资公司,重点打造人才安居房投融资、建设和收购平台。截至目前,市财政已安排安居集团注册资本金300亿元。为进一步支持安居集团有效发挥作用,尽快创造有利于人才集聚的城市环境,建议再增加安排安居集团资本金100亿元,列“住房保障支出”科目。

  2.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支出72亿元。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是我市重点工程,经市政府同意,该项目单独立项,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由政府出资建设。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总投资概算198亿元,扣除由企业承担的装修等费用55亿元,政府实际需承担建设成本143亿元。为确保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建议先按政府出资总额的50%安排该项目支出72亿元,列“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科目,剩余部分纳入2017年预算安排。

  3.轨道交通四期工程项目资本金50亿元。按照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均要求各地统筹财政沉淀资金,以增加地方有效投资,并下达了相应投资任务。按照我市轨道交通三期政府项目资本金比例为50%测算,轨道交通四期工程总投资共计3703.1亿元、建设期10年,四期项目政府资本金需出资约1851.6亿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大轨道交通建设投入力度,增加基础设施供给,更好发挥稳增长的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年度财力状况,建议安排四期项目资本金50亿元,列“交通运输支出”科目。

  (二)资金来源。

  1.2014年结转的基建资金45亿元。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2014年结转的基建资金需在2016年底前使用完毕,未使用完的由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根据目前情况,建议将2014年结转的部分基建资金4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2.国土基金调入资金177亿元。由于2016年土地交易市场活跃,土地价格总体呈上涨趋势,据市规划国土委、前海管理局测算,预计国土基金全年将形成结余215亿元。考虑到人才安居集团资本金、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支出和轨道交通四期工程项目资本金等重大增支事项,建议将国土基金结余17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剩余部分纳入2017年预算统筹安排。

  综上,建议调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222亿元,调整后,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规模由3004亿元调整为3226亿元。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拟调整事项

  (一)2016年国土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2016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733.1亿元,支出预算733.1亿元。其中2016年本级国土基金收入预算654.5亿元,支出预算654.5亿元,含本级支出255.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94.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0.4亿元,年终结余94亿元。

  (二)国土基金收入调增497.8亿元。

  预计2016年深圳市国土基金全年收入979.2亿元(其中前海130亿元),加上上年结转结余,总收入可达1424.2亿元。扣除按政策规定应计提的水利建设基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等三项资金后,市本级国土基金全年收入预计为1152.3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97.8亿元。

  (三)国土基金支出调增497.8亿元。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等项目由 255.45亿元调整为256.90亿元,调增1.45亿元。

  具体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土地出让业务支出”从年初的12.5亿元调整至13.95亿元,调增1.45亿元,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印花税支出调增0.45亿元、招拍挂土地交易服务费调增1亿元。

  2.补助下级支出由194.7亿元调整为570.0亿元,调增375.3亿元。

  按照我市现行国土基金分成操作办法,国土基金收入统一缴入市本级国库,列市本级收入,属区分成部分作为市本级支出,由市本级转移支付各区(新区)。根据市规划国土委预计的各区(新区)国土基金收入和现行对各区(新区)的分成比例测算,预计全年需补助下级支出共570.0亿元,建议将补助下级支出从194.7亿元调增至570.0亿元。调整后,补助下级支出明细如下:罗湖区20.48亿元、福田区17.62亿元、南山区10.59亿元、宝安区88.02亿元、龙岗区61.95亿元、盐田区7.50亿元、光明新区147.40亿元、坪山新区91.53亿元、龙华新区123.56亿元、大鹏新区1.32亿元。

  3.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由110.4亿元调整为287.4亿元,调增177亿元。

  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结合2016年国土基金收入情况,建议增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77亿元,以满足人才安居集团资本金、国际会展中心和轨道交通四期工程项目资本金需求。

  4.国土基金结余调减56亿元。

  国土基金全年收入1152.3亿元,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等256.90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70.0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87.4亿元后,全年结余38亿元。

  综上,建议调增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497.8亿元,调整后,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规模由733.1亿元调整为1230.9亿元。

  三、光明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2016年,光明新区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60.63亿元。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已调增12.65亿元,本次计划再调增13.42亿元,调整后为86.7亿元,主要是新增调入盘活2014年市投区建存量资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2016年,光明新区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60.63亿元。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已调增12.65亿元,本次计划再调增13.42亿元,调整后为86.7亿元。主要调整如下:

  1.教育支出调增0.93亿元,一是新增政府投资项目支出0.31亿元,二是新增学校教学购买服务经费0.3亿元,三是增加教师队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约0.76亿元,四是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减少0.46亿元,五是教育主管部门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0.02亿元。

  2.医疗卫生支出调减约1亿元,一是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医院改扩建等政府投资项目支出调整至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需减少1.3亿元;二是因提高社康机构运行经费以及开通夜间门诊,需增加约0.3亿元。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调增12.72亿元,一是新增产业配套设施建设4.58亿元;二是增加政府投资项目支出2.33亿元;三是增加基层办事处支出4.17亿元,用于强化社区管理、安全整治、环境提升和文体交通、排水等小型民生配套设施建设等;四是新增城市品质提升及社区专责小组经费1.03亿元;五是其他城乡社区管理支出等0.61亿元。

  四、坪山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2016年,坪山新区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79.93亿元。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已调增13.87亿元,本次计划再调增3.3亿元,调整后为97.1亿元,主要是根据盘活市投区建资金的要求,将部分暂无支付需求的2014年市投区建项目资金,提前盘活至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2016年,坪山新区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79.93亿元。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已调增13.87亿元,本次计划再调增3.3亿元,调整后为97.1亿元。主要调整如下:

  1.交通运输支出调增1.36亿元,主要用于龙坪路等道路建设。

  2.住房保障支出调增1.41亿元,主要用于招商花园保障房项目回购。

  3.其他支出调增0.53亿元,主要用于预留0.5亿元用于街道体制改革,其他工程结算款增加0.03亿元。

  五、龙华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2016年,龙华新区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50.14亿元。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已调增15.17亿元,本次计划再调增11.86亿元,调整后为277.2亿元。主要是调入原财政专户及部门预算结转结余11.86亿元,其中按市财委统一部署提前收回2014年市投区建项目结存资金5.79亿元,收回2014年及以前年度部门预算结转结余、区政府投资项目结转结余、其他专款等结存资金6.07亿元。

  根据新《预算法》和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相关规定,龙华新区2016年预算以及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已盘活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过30%部分、部门预算及原财政专户缴入金库等财政存量资金142.18亿元,纳入新区预算统筹安排用于“稳增长、惠民生”,主要投向弥补历史欠账以及产业转型升级和特区一体化发展等领域。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2016年,龙华新区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50.14亿元。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已调增15.17亿元,本次计划再调增11.86亿元,调整后为277.2亿元。主要调整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3.65亿元,其中用于安排双拥经费0.05亿元,以支持解决驻区部队实际困难,落实双拥政策;安排3.6亿元用于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61号)。

  2.住房保障支出调增0.41亿元,用于落实住房公积金改革政策,追加安排公办学校非常设岗位教师补缴住房公积金。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调减0.8亿元,由于政府采购项目跨年执行因素导致所需经费纳入明年预算安排,根据支出进度相应调减城市安全专项支出0.8亿元。

  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调增1.3亿元,根据《深圳对口帮扶河源2016年工作计划》(深经贸信息对口字〔2016〕93号)以及市对口帮扶任务调整要求,追加安排对口帮扶专项经费1.3亿元,用于对口帮扶广东河源及广西百色、河池相应贫困县,落实精准扶贫政策。

  5.上解支出调增7.3亿元,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精神,自2016年5月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后,上解上级财政支出将有所增加;二是为落实对口帮扶广西百色任务,调增上解支出以备市区体制结算。

  六、大鹏新区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2016年,大鹏新区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53.65亿元。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已调增5.12亿元,本次计划再调增9.31亿元,调整后为68.1亿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调增4.4亿元;调入资金调增4.91亿元,包括应调入的原财政专户及各部门2013年度存量资金0.83亿元,2016年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4.08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2016年,大鹏新区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53.65亿元。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已调增5.12亿元,本次计划再调增9.31亿元,调整后为68.1亿元。主要调整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2.03亿元,参照市本级及兄弟区做法,为进一步加大大鹏新区招才引智、创新创业发展需要,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基金2亿元。

  (2)公共安全支出调增0.05亿元。

  (3)教育支出调增0.82亿元,用于设立人大附中合作办学基金0.75亿元、校园文化建设及教育装备采购经费0.07亿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0.13亿元。

  (5)节能环保支出调增0.10亿元。

  (6)城乡社区支出调减0.86亿元。

  (7)住房保障支出调减4.38亿元,由于大鹏新区年初预算安排相关专项资金,计划以成本价购买安居房,但该项目需经坝光社区18个居民小组表决同意,而各居民小组达成一致意见仍需时间,难以在年内形成实际支出,故收回统筹安排。

  (8)预备费调减0.37亿元。

  (9)其他支出调增11.80亿元,大鹏新区2016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安居房建设和坝光核心启动区建设项目资金,因工程实施进度滞后,导致相关经费需跨年度或延后支付。新区将无法形成支出部分回收后,统筹盘活用于新区投控公司注资,专项用作代购代建安居房或投资建设坝光核心启动区等有关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2016年,大鹏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32.32亿元,总收入此次不作调整。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2016年,大鹏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预算32.32亿元,总支出此次不作调整。在总支出中,根据有关基建工程项目进度,原计划用于城乡社区支出据实调减4亿元、其他支出据实调减0.08亿元,相应调增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规模4.08亿元。

市本级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附表.xls 光明新区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附表.xls 坪山新区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附表.xls 龙华新区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附表.xlsx 大鹏新区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