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决算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决算

2016年深圳市本级政府预算(草案)

来源: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2-06 【字体:

第一部分 2016年我市财政经济形势

  2015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作为,精准发力,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及时加大稳增长调结构工作力度,我市经济运行总体稳健,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做好2016年预算编制执行各项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决策部署,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促进我市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展望2016年,我市财政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依然错综复杂。国际环境方面,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全球经济增速可能略有回升,但难改不平衡的弱复苏态势。国内环境方面,我国经济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主要矛盾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同时,中央一系列稳增长、促转型的政策措施效应将逐步显现,为我市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从深圳情况看,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增强,产业转型升级成效逐步显现,以金融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持稳定较快增长,未来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为今后一个时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从财税情况看,2016年我市财政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并存。有利因素方面,近年来我市坚定不移地走有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新一轮转型升级效果明显,全市创新驱动力不断增强,率先进入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可持续增长期,相关产业税源较为稳定且抗风险能力强,税收收入占比较高,这是我市财税收入增长的重要基础。不利因素方面,2016年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地方原分享3%部分全部上划中央,预计影响全市收入增幅1个百分点以上;同时,2015年我市公共预算收入受股市楼市带动超常规增长,大幅垫高了基数,而下半年以来证券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对2016年收入增长也带来较大不确定性。综合来看,预计2016年我市公共预算收入有望保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增速,维持平稳增长。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中央今年将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对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等最后四个行业实现全覆盖,并可能对“营改增”全面到位后的中央地方收入分配格局进行调整。但由于改革具体方案和时间进度尚未明确,目前我市公共预算收入暂按现行体制安排。若年度执行中央出台相关调整政策,将另行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财政支出方面,2016年我市面临较多的财政增支因素,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治理水平、保障民生福利、全面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支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等,都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部门将积极做好年度预算资金保障,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第二部分 2016年预算编制执行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6年本级预算编制执行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领调控作用,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促进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为我市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6年预算编制和执行总的原则是:

  一、着力适应国家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积极稳妥地安排好财政收入增长预期。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科学研判全市财政经济发展形势,充分考虑上年财政收入超常规增长因素,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进展以及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划分政策调整动向,合理安排财政收入增长预期。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到19%;将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落实国务院要求,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资金的统筹使用,对教育等重点科目支出根据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严格控制上年结转规模,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外,其余未执行完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结转,确需继续执行的,纳入下年预算重新安排。

  二、着力推动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补足民生事业短板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大力支持提升城市管理治理水平。重点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维护、水环境治理、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基层治理等领域资金需求,加强城市公共安全治理,加快推进特区一体化,推动区域均衡协调发展。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全力保障十二项重点民生工程和市政府118项年度民生实事资金。重点促进教育发展提质提速,全力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大力支持高校及一批特色学院建设;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加医疗资源供给,保障实施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加大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领域投入力度。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探索精准扶贫新模式;提升市内困难群体帮扶保障力度,促进共享发展。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资金保障力度,积极推动低碳试点示范工程,保障低碳环保产业发展资金需求。

  三、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激发企业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的营商发展环境。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增强企业后续发展能力。全力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和发展金融、物流、现代服务业等支柱产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完善财税激励引导机制,进一步服务企业发展,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鼓励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方向,主动承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支持自贸区和前海开发开放,充分发挥前海蛇口自贸区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着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切实贯彻中央8号文“1+N”创新政策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要求,聚焦重点、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完善财政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长效机制。重点加大科技研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新技术重大项目等自主创新关键领域投入力度,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创新产业和创新商业模式发展,提升基础研发能力、原始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全方位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大力保障我市人才相关政策落实,增强人才推动发展的原动力。

  五、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严格依法理财,将法治思维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部署,着力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以统筹财政政策、项目和资金为突破口,实施财政中期规划,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强化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将专项资金(专项经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投资计划安排的项目分类分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提高年初部门预算到位率。优化财政调控手段,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统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PPP投融资模式和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改革,推动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结合,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继续严格控制一般行政运行支出和“三公”经费,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第三部分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关于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的要求,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根据年度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安排情况,并充分考虑近年来经济和财税发展的客观实际,以及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因素编制。预计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055亿元,比2015年实现数(下同)增长12%

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预计情况表

单位: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调入资金等,公共财政总收入预计为4,084亿元。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实现1,895亿元,比2015年实现数增长8.6%。市本级收入增长低于全市水平,主要一是证券交易印花税地方分成部分系市本级专享税,2016年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全部上划中央后,对市本级收入增幅影响超过2个百分点;二是2015年我市资本市场火爆,大幅提高了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基数,该税种为市本级专享税,2016年继续保持高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体制结算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和调入资金等,公共财政总收入预计为3,004亿元。主要安排如下:

  1.增值税市本级分成部分预计为197亿元,增长10.3%。主要考虑:一是2016年我市工业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有望延续稳定增长态势,带动一般增值税实现稳定增长。二是2016年我市服务业有望保持快速发展,带动改征增值税稳定较快增长。

  2.营业税市本级分成部分预计为549亿元,增长10.4%。主要考虑:一是2015年我市证券资本市场较为活跃,带动金融保险业营业税超常规增长,随着证券资本市场持续深度调整,在2015年高收入基数的基础上,2016年金融保险业营业税收入持续增长的压力较大;二是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成效初显,第三产业发展迅速,预计一般营业税有望实现较快增长。

  3.企业所得税市本级分成部分预计为370亿元,增长14.4%。主要是考虑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促进企业效益提升,将带动企业所得税相应增长;同时,我市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总部经济发展迅速,盈利能力较强,也将带来一定的新增优质税源。

  4.个人所得税市本级分成部分预计为155亿元,增长16.8%。主要考虑:一是近年来我市居民收入保持持续稳定增长,这是个人所得税增长的根本基础;二是预计部分重点税源行业和企业将加大年终绩效奖金发放和股权激励力度。

  5.其他税种合计210亿元。其中,房产税收入30亿元,增长10.5%;土地增值税收入105亿元,增长2.6%,主要是由于2015年我市加大了集中清缴力度,收入基数相对较高;车船税收入17亿元,增长2.8%,主要是受小汽车限购政策影响;契税58亿元,下降1.4%,主要是预计2016年我市国土出让收入有所下降。

  6.非税收入预计为414亿元,增长11.6%。剔除2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9亿元因素后,预计收入405亿元,增长9.6%。非税收入受政策性因素影响较大。2015年市区清缴财政专户利息收入等117亿元,属一次性因素;2016年主要增收因素包括:一是2015年国土收入增长较快,今年从国土出让收入中计提的教育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将增加清算收入约110亿元。二是我市积极实施国库现金管理,预计将带来利息收入约28亿元。

  7.结转结余收入125亿元。其中,上年结转教育资金60亿元,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转35亿元,其他资金结转30亿元。按财政部有关严格控制结转结余规模的规定,2016年预算安排的上年结转收入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控制在不超过上年占比水平的范围之内,约为5.6%。

  8.中央补助收入预计136亿元。按财政部规定,上级补助收入先全部列入市本级收入,属补助区部分再由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给各区。其中,预计中央税收返还116亿元,预计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0亿元。

  9.省返还收入预计7亿元。其中,燃油税费改革后省对我市原养路费等“六费”基数返还6.3亿元,预计其他返还0.7亿元。

  10.与区体制结算收入预计80亿元。主要是按市区两级财力比例分担事项,包括区上解中央5.9亿元,区上解省35亿元,区上解2016年公交补贴资金26亿元,城镇居民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上解3亿元等。

  11.调入资金建议安排761亿元。主要是按照国务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政府性基金超过当年收入30%以外的结转资金以及财政专户中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等。

 

  二、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代编预算为4,084亿元,按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084亿元,其中各区支出预算由区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3,004亿元,按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004亿元。市本级总支出扣除上下级财政体制性支出560亿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1亿元和增设预算周转金60亿元后,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为2,373亿元。其中,前海合作区管理局支出14.4亿元。

   

  在对比各支出科目2016年和2015年年初预算数时,需要特别说明以下情况:

  2016年,我市进一步落实新预算法要求以及市人大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的决议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了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切实落实市人大审议意见。但相关预算管理方式调整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部分支出科目2016年和2015年年初预算数的不可比。主要是:

  一是将专项资金(专项经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基建投资项目分类分步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初部门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对年初确实难以细化至项目的资金,以“未细化的项目支出”形式将该项资金规模列入相关单位部门预算管理。2016年年初部门预算到位率达到46.5%,比上年大幅提高33.5个百分点。其余暂未纳入部门预算的资金主要是年初暂无法落实到具体部门的政府基建投资、专项资金,部分为落实相关政策预留的资金,以及年初按新预算法规定预留的预备费、预算周转金等。上述编制方式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支出责任,督促部门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增强工作预期性和前瞻性,有效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但同时也存在上下年度间部分支出科目预算不可比的问题。

  二是结合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要求,根据年度实际支付可能编制年度预算,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对需要跨年度执行的支出项目,分年度安排项目资金,根据当年实际可支付的资金规模确定年度项目预算规模;对上年未执行完的项目,严控结转规模,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外原则上不予结转,确需继续执行的,纳入2016年预算重新安排。这也将造成部分科目年度间的预算规模不可比。

  三是加大政府全口径预算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财政综合统筹能力。进一步加强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使用,对重点科目支出根据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原则上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同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按规定将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从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计划与预算的衔接机制。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相关规定,2015年已下达政府投资计划但未支出的基建支出预算全部由财政收回,列入2016年基建支出预算重新安排;两年后仍需继续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市发改部门清理后重新列入当年政府投资计划。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基建投资520亿元,其中,上年结转基建支出115亿元。这一编制方式调整有利于改变目前切块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与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其他项目资金缺乏统筹使用通道的现状,切实加快基建支出进度;同时也将造成部分科目预算年度间的不可比。

2016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明细表

单位:亿元

  2016年市本级财政总支出预算主要科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计划安排85.1亿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下同)增长5%。主要是年度正常增人增资等刚性支出。除此之外,2016年我市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行政性经费增长,切实降低政府运行成本。

  2.公共安全。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157.6亿元,增长93%。主要支出包括:一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大力支持补齐城市发展安全短板,新增安排了城市公共安全专项资金150亿元,专门用于公共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公共卫生以及垃圾和渣土处理、违建查处、危化品处置等各类事故灾难防治支出。其中50亿元预计用于社会治安治理、消防等方面的支出,相应列公共安全支出科目;其余100亿元列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科目。二是安排公安消防装备更新补充、消防站建设等公共安全领域基建投资20.3亿元(其中,上年结转基建投资6.7亿元),属一次性安排的基建支出。三是区属检察院和法院财物上划市本级直管,相应增加安排支出8亿元等。

  3.教育。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计划安排215亿元,增长16%。主要一是上年结转教育资金60亿元。2015年,按照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比上年同口径提高1个百分点的要求,市本级安排教育支出185.7亿元,根据当年实际使用情况,其中60亿元未支出的教育资金结转至2016年继续使用。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有关支出安排原则上不与GDP或财政收入增幅挂钩,2016年财政预算对教育支出实行优先、足额保障,不再采取与收支增长机械挂钩的机制。二是安排教育领域基建投资52.7亿元(其中,上年结转基建投资16.7亿元),重点加快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和南方科技大学二期建设,推进中山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高校和特色学院筹建。三是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相应安排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支出22.8亿元,重点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支持中小学和幼儿园购置教育教学设备、修缮改造校舍,以及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政策体系相关支出,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4.科学技术。反映政府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118亿元,增长75%。主要一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方位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新增安排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20亿元。二是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大对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安排科技研发资金24.7亿元,较上年增加9.8亿元;大力支持引进重大科技项目,安排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地方配套资金5.7亿元。三是着力支持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创新型人才引进力度,安排“孔雀计划”资助资金10.5亿元,对符合我市相关人才认定标准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补贴和创新创业资助;安排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资金5亿元,较上年增加2亿元,进一步加大人才奖励政策力度。四是安排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9.5亿元。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预算安排上述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共计30.2亿元(其中上年结转支出0.2亿元),相关支出按照所资助企业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包括:研发阶段、应用示范阶段、实现量产阶段),分别由科创委、经信委、发改委等部门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后,相应在科学技术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等科目下反映。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25.4亿元,增长39%。主要是着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3.8亿元;支持我市文化和体育产业发展,安排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体育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其中,上年结转支出1亿元);新增安排广电、报业集团补助资金2亿元,对两大集团巩固舆论阵地、推动媒体融合发展等方面进行资助,推动我市传统媒体转型升级和长远发展。

  6.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97.9亿元,增长154%。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扶持力度,全年计划新增养老床位4762张,最低工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增长84.5%和77.8%。主要支出包括: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改革资金47.3亿元,较上年增加27.3亿元,原因是受相关改革工作进展影响,2015年预算安排的养老并轨改革资金未实现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了20152016年两年的兑现政策支出;预留困难群体帮扶专项资金10亿元,推动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全体市民共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排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1.3亿元,较上年增加0.7亿元;继续安排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6亿元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101.1亿元,增长34%。主要是安排医疗卫生领域基建投资39.2亿元(其中,上年结转基建投资17.4亿元),较上年增加5.2亿元,主要用于市属公立医院新改扩建项目及医疗设备购置;根据市属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因素,继续安排市属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补助14.5亿元;对在开业前准备期和开业运营初期,因业务收入不足难以实现收支平衡的新建、扩建医院,按一定范围和标准予以专项补助,安排市属公立医疗机构新改扩建项目运营补助5.2亿元,较上年增加1.6亿元;安排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4亿元,较上年增加0.5亿元,用于60岁及以上人群流感、肺炎等疫苗免费接种,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检测等;继续实施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安排“三名工程”专项经费2亿元,吸引一流医疗团队和人才,集聚海内外优质医疗资源。

  8.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133.4亿元,增长44%。主要一是着力保障治水提质各项工作资金需求。2015-2020年全市初步计划安排治水提质项目总投资858亿元,重点实施水环境提升、水源保护、防洪排涝等三类工程。其中,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节能环保领域基建投资49.7亿元(含上年结转基建投资5.9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增加34.3亿元,重点用于原特区外污水管网投资建设;安排污水处理费15亿元,较上年增加4亿元,全力保障全市污水处理、防洪排涝、饮用水质量提升等资金需求。此外,还在农林水支出科目下安排了河道管养、水库扩容等各类水务支出。二是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实施新一轮(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支持政策,安排新能源汽车发展资金38亿元,较上年增加14.3亿元,进一步增加移动充电车、机动充电桩配置,扩大公交车、出租车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规模。三是大力支持低碳环保产业发展,安排循环经济及节能减排资金2.4亿元,较上年减少2.6亿元,主要是上年一次性安排了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奖励资金,今年不再安排;安排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11亿元。

  9.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计划安排353.1亿元,增长52%。主要支出包括:新增安排城市公共安全专项资金中用于自然灾害防治、违建查处、垃圾和渣土处理等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100亿元;安排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基建投资226.4亿元(其中,上年结转基建投资40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增加9.8亿元,重点加大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快速路、市政工程等道路投资建设。

  10.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计划安排91.7亿元,增长68%。主要是安排水环境综合整治基建投资58.1亿元(其中,上年结转基建投资5亿元),较上年增加32.4亿元,重点用于茅洲河、坪山河、观澜河等河道整治、水库扩容、供水蓄调以及管网改造、排涝等工程;安排水务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实施优质饮用水入户和新一轮原特区外社区供水管网改造,切实保障观澜湖、茅洲河、龙岗河、坪山河等河道管养以及防洪排涝整治等资金需求,全力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

  11.交通运输。反映政府交通运输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242.4亿元,下降34%。主要是2015年通过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一次性安排轨道三期项目资本金225亿元,剔除一次性因素后,交通运输支出较上年增长68%。主要支出包括:一是进一步完善公交补贴机制,对市民乘坐公交实行深圳通刷卡补贴,对公交运行企业实行燃油补贴和新能源公交车融资租赁补贴,安排全市公交、燃油等公用事业补贴72.2亿元。二是安排全市道路设施养护和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经费16.3 亿元,较上年增加3亿元;安排交通专项资金和路隧专项资金20.4亿元,重点保障公共交通场站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以及路隧管养经费需求,较上年增加10.9亿元。原因是上述两项专项资金从2015年起纳入预算管理,主管部门对2015年以前专项资金支出计划安排的待支付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全部纳入2016年预算申报,相应造成2016年预算规模增加。三是上年预算安排未执行完毕的市内高速公路回购资金32.9亿元纳入2016年预算重新安排,切实降低市民交通出行成本,均衡全市道路交通流量,促进特区一体化发展。四是引航费从2016年起纳入预算管理,相应安排深圳港引航站经费支出5.4亿元。该项资金系引航机构为船舶提供引航服务,依照国家港口收费规则所收取的费用,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港口引航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用于引航机构的人员、设备购置等开支;五是安排交通运输领域基建投资26.6亿元(其中,上年结转基建投资14.8亿元),重点保障广深沿江高速深圳段二期、莲塘口岸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12.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178.1亿元,增长121%,主要是落实我市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系列政策措施,专门预留提升企业竞争力和支持国企做大做强专项资金100亿元。其他主要支出包括:全力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安排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9.5亿元,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5亿元;全面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安排产业转型升级资金8.9亿元,着力推进服装、钟表、黄金珠宝等品牌示范项目加快发展;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安排民营重点企业互保政府增信资金3亿元、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9亿元,对民营及中小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费补贴,支持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培训、创新创业服务等专业化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安排地方电厂燃气机组发电补贴资金11.3亿元,大力支持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

  13.商业服务业。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181.4亿元,增长193%,主要是推动大型央企总部落户深圳,新增大型央企总部股权合作资金100亿元;支持企业“走出去”和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拓展与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的合作,新增安排“一带一路”和支持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50亿元。其他主要支出包括: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0.9亿元(含中央预下达外经贸发展专项补助3.2亿元),推动实现外贸有质量的稳定增长;突出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促进金融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的互动融合,安排创客基金3亿元、创客专项资金5.5亿元(较上年增加3.5亿元)。

  14.金融,反映政府对金融保险业监管等事务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33.7亿元,增长569%。主要是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33.1亿元,较上年增加28.5亿元,增加的支出规模为一次性安排的兑现相关金融机构产业扶持政策资金。

  15.援助其他地区,反映政府用于各类援助、援赠等资金支出,计划安排25亿元,增长40%。主要是全面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新疆、汕尾、河源等地区的帮扶力度,安排对口扶持专项资金25亿元(其中含支持汕尾红草科技园专项借款4亿元),较上年增加5.4亿元。

  16.国土海洋气象,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的支出。计划安排9.5亿元,增长8%。主要是国土资源事务支出5.8亿元,其中,安排地面坍塌防治工程基建投资1.5亿元;海洋支出1亿元,其中,海域使用金支出0.7亿元;安排气象支出1.4亿元。

  17.住房保障。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134.4亿元,增长208%,主要是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推动多渠道筹集保障房房源,新增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经费100亿元。除年度中常规的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外,其他主要支出包括:政府住房基金2016年起从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相应安排支出8.8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管理维护;安排市属公立医疗机构住房公积金和房改补贴补助4.9亿元;继续安排人才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亿元,为符合我市相关认定标准的人才提供租房补贴或公共租赁住房。需要说明的是,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来源还包括国土基金,未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反映。2016年国土基金计划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购置及代建费支出20.7亿元。

  18.粮油物资储备,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政策性补贴支出,计划安排8.6亿元,增长7%。主要是粮食风险资金8亿元,肉类储备0.1亿元等。

  19.债务付息支出,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计划安排4.5亿元,下降6%。主要是根据我市地方债发行情况,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4.4亿元,国债转贷资金利息支出0.1亿元。

  20.其他支出计划安排116.1亿元,下降87%,原因是2015年通过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一次性安排设立政府引导基金800亿元。主要支出包括工程结算款、项目前期费等政府基建投资31亿元;预留落实人才政策专项资金20亿元;预留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支出12亿元;预算准备金10亿元;前海产业发展资金支出12亿元等。具体支出科目需待实际使用时对应调整填列,年初预算统一列为其他支出。

  21.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反映偿还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本金支出。计划安排11亿元,用于偿还2016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22.转移性支出计划安排560亿元,增加95亿元。具体包括:

  (1)上解中央支出安排160亿元,增加65亿元,主要包括出口退税超基数负担上解65亿元、农田水利建设基金上解6亿元等。同时适当预留部分资金,以应对营改增后收支划分调整可能带来的财力缺口,确保年度财政平稳运行。

  (2)上解省支出安排100亿元,增加10亿元。主要包括:对省新增定额上解60亿元,原体制基数加递增上解25亿元,深圳供电局税收上解5亿元,教科治基金定额上解3.3亿元,LNG税收专项上解2亿元,对口支援西藏、四川上解1.5亿元等。

  (3)补助区支出安排300亿元(含中央返还收入属区分成部分),增加20亿元。主要包括: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转移支付支出80亿元,两税返还和所得税基数返还39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6.1亿元,就业再就业资金补助区支出4.2亿元,体制定额结算补助14.5亿元等。同时,2016年继续安排民生微实事资金10亿元,专项支持各区开展民生微实事工作。

  23.预备费安排60亿元。根据新预算法,可按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以内预留预备费。预备费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同时,年度预算执行中如出现短收或存在资金缺口,政府可临时通过调剂预备费解决。其中含应急专项资金1亿元,地面坍塌应急预防项目经费0.67亿元、巨灾基金0.3亿元等。

  24.增设预算周转金60亿元。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有关“各级政府预算周转金从本级政府预算结余中补充,其额度应当逐步达到预算支出总额的4%”的规定,2016年预算安排增设预算周转金60亿元,用于调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作此安排后,市本级预算周转金累计达103亿元,约占财政预算支出总额的3.4%

  三、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

  财政部核定我市2015年债务限额为332.1亿元,综合考虑我市财政状况后,我市已向财政部申请暂缓发行2015年政府债券,债券额度结转至2016年及以后年度使用。截至2015年底,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合计159.5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119亿元,绝大部分为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券),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51亿元,较财政部核定我市2015年末债务限额少181.1亿元,在此差额范围内我市可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上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基于此差额空间的存在和我市综合财力,我市暂未向财政部申报发行置换存量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券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四、2016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情况

  2015年,我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预计2015年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2.57亿元,比2015年预算控制数下降25%。其中,因公出国()经费0.3亿元,比控制数(下同)下降19%;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亿元,下降23%;公务接待费0.27亿元,下降41%。有关“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情况将在编制2015年度决算草案时,再专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深圳市本级2015年“三公”经费执行数与2016年预算控制数

单位:亿元

  2016年,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控制数零增长;车改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保留车辆数安排,未车改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控制数零增长;因公出国()经费继续按零增长控制。据此,我市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合计为3.43亿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预算控制数0.37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控制数2.6亿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数0.46亿元。

第四部分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根据财政部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我市2016年负责征收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共包含9项。具体为:国土基金、港口建设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污水处理费、体育彩票公益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及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将收支预算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填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733.1亿元,其中:当年收入349.5亿元,结转结余收入383.6亿元。具体包括:

  1.国土基金收入327.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09.7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4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1亿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0.8亿元。

  2016年国土基金收入预算较上年完成数减少427亿元。主要一是受土地出让进度影响,2016年前海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大幅减少100亿元;同时,2015年前海土地出让收入实现超收65亿元,2016年预算编制未考虑超收因素。二是2015年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实现超收113亿元,2016年预算编制未考虑超收因素。三是2016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水利建设基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规模比上年增加149.7亿元,相应造成2016年预算收入减少。

  2.港口建设费收入1.1亿元,与2015年完成数持平。收入来源为对进出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内所有码头、浮筒、锚地、水域装卸货物按分类定额征收的费用。

  3.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0.04亿元,较2015年完成数减少0.01亿元。收入来源为对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按照工程管理权限向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缴纳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保证在工程建设中使用散装水泥,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

  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0.2亿元,与2015年完成数持平。收入来源为对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向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一次足额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保证在工程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5亿元,较2015年完成数增加0.4亿元。收入来源为在我市用电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缴纳费用,由市供电局在电价中按0.01/千瓦时定额收取。

  6.污水处理费收入12.5亿元,与2015年完成数持平。

  7.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1.5亿元,较2015年完成数减少0.4亿元。此项收入由广东省从我市上缴的体育彩票销售收入中按比例返还,市、区两级按52:48的比例分配。

  8.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3.9亿元,较2015年完成数减少1.5亿元,主要是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全面停止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导致减收。此项收入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从福利彩票销售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

  9.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收入1.3亿元。该项收入系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从福利彩票销售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

  10.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83.6亿元,较上年增加121.3亿元,主要是受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超收因素影响。主要包括:国土基金预算结余326.9亿元,政府住房基金结余49亿元,福利彩票公益金结余4亿元,体育彩票公益金结余1.5亿元,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结余0.9亿元等。

  二、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6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总支出计划733.1亿元。具体如下: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科目明细表

单位:亿元

  其中,2016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支出包括: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安排194.7亿元,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各区分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统一先列入市本级收入,再按规定转移支付给各区;年终结余99亿元,主要是国土基金结余94亿元(前海87亿元,市本级7亿元),彩票公益金结余3.7亿元等;调出资金安排160.5亿元,主要一是政府性基金结余资金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调出72.8亿元(主要是国土基金结余调出72.6亿元);二是按财政部要求,政府住房基金和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结余资金约50亿元2016年起从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是从国土基金中安排的路隧专项资金、前海合作区支出等专项调出资金37.8亿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按使用部门和项目划分,主要包括:

  1.国土基金支出255.5亿元(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安排支出等四项基金支出)。主要使用部门和支出项目包括:

  (1)切块市发改委统筹用于政府投资项目资金62.8亿元,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购置及代建费20.7亿元,房屋征收及用地清退39.1亿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3亿元。

  (2)以前年度已安排的结转项目支出5.8亿元,主要是市规土委各专项计划结转支出5.7亿元。

  (3)政策性支出18.3亿元,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3.1亿元、从原宝龙两区计提养老保险支出15.2亿元。

  (4)市规土委支出44.3亿元,主要是土地整备支出36亿元、前期费3亿元、土地出让招拍挂佣金2.2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1亿元等。

  (5)前海管理局支出71亿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3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0亿元、前期费4.3亿元、土地整备资金2.6亿元等。

  (6)预留轨道交通建设资金52亿元。

  (7)市交委交通规划前期费0.2亿元。

  (8)应急资金1亿元。

  2.港口建设费支出0.6亿元,主要用于深圳港铜鼓航道和西部港区公共航道疏浚工程。

  3.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79万元,主要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散装水泥、绿色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专用设施、技术改造等事项。

  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5亿元,全部用于城市路灯电费支出。

  5.污水处理费支出13亿元,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和管理。2016年市本级安排用于污水处理的支出共计28亿元,除此项基金安排的13亿元外,一般公共预算另安排污水处理费支出15亿元,以弥补该项资金缺口。

  6.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1.6亿元,主要用于补助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其中,用于群众体育的比例不低于70%、用于竞技体育的比例不高于30%

  7.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5.5亿元,主要一是社会福利事业类项目支出3.5亿元,用于资助老年人、儿童、优抚抚恤等特殊困难人群的社会福利事业经费;二是公益事业类项目0.6亿元,用于开展公益慈善救助活动经费支出;三是残疾人事业类项目支出0.7亿元,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活动等经费支出。

  8.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1.3亿元,全部用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运营支出。

第五部分 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一、2016年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编制范围

  全部22户市属直管企业均纳入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包括9户国有独资企业和13户国有控股企业。市属国有控股企业中,市国资委股权比例为2255%不等,其中6户为上市公司,3户为中外合资企业。

  ()总体情况

  2016年预算安排本年收入44.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18.4亿元,预算可使用的收入总计63.0亿元;预算安排本年支出63.0亿元。

12016年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1

  一、利润收入

  21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4.5 

  2

  二、股利、股息收入

  23.3

  二、转移性支出

  8.4 

  3

  三、产权转让收入

  -


   

  4

  四、清算收入

  -


   

  5

  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0.2


   

  6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

  -


   

  7

  本年收入合计

  44.5

  本年支出合计

  63.0 

  8

  上年结转

  18.4

  结转下年

  0.0

  9

   

  63.0

   

  63.0

  二、2016年收入预算安排的主要情况

  ()2015年市属直管企业运营情况

  预计2015年底,市属直管企业资产总额9,181亿元,净资产4,616亿元,利润总额360亿元,其中国有净利润127亿元,同口径增长48%

  ()利润上缴比例

  当前国家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支持市属国企经济稳定增长,市属直管企业利润上缴比例实行四档分类管理:免税集团80%;能源集团等12户企业不低于30%;投资控股公司等7户企业不低于20%;地铁集团等2户企业不分配利润。国有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最终由股东大会决定。2004-2015年实际利润上缴比例30%,高于中央企业0-25%上缴比例。市属直管企业上缴基数比中央企业大,市属直管企业上缴基数是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而中央企业上缴基数是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表22016年市属直管企业持股及利润分类上缴比例表

 

  按照《公司法》规定,国有控股公司利润分配由股东会决议,市国资委不能单独决定;同时,证券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得对大股东提前披露,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时间比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信息披露时间提前半年。上述情况导致控股公司实际分配比例有可能高于或低于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测算确定的30%分配比例。

  ()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预算收入44.5亿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0.6亿元,增长31%。增长原因是2015年市属国企经营业绩实现较好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国有独资公司上缴利润收入21亿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7亿元,增长50%

  二是股利股息收入23.3亿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8.1亿元,增长54%。其中:国有控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9.7亿元,增长16%;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13.6亿元,增长99%

  三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2亿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4.6亿元,原因是2015年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一次性将结存在专户中的上年结余全部划缴国库。

3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单位:亿元  

序号

     

  2015

  预算数

  2016

  预算数

  2016年比2015年增(减)

  2016年为

  2015年的%

  1

  一、利润收入

  14

  21

  7.0

  150%

  2

  二、股利、股息收入

  15.2

  23.3

  8.1

  154%

  3

  三、产权转让收入

  -

  -

  -

  -

  4

  四、清算收入

  -

  -

  -

  -

  5

  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4.8

  0.2

  -4.6

  4%

  6

  本年收入合计

  34.0

  44.5

  10.5

  131%

  7

  上年结转

  0

  18.4

  -

  -

  8

  总 计

  34.0

  63.0

  -

  -


  从收入结构情况看,2016年预算利润收入和股利股息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47.1%52.4%,合计占总收入的99.5%,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来源。

1: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结构图

  三、2016年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情况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63亿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9亿元,增长85%。支出安排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5亿元,转移性支出8.4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5亿元

  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9亿元

  按照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转企退休人员、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等待遇调整工作部署,安排0.9亿元,提高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机制。

  2.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52.9亿元

  (1)安排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6亿元,其中东部公交公司股权收购2亿元,优化整合东部公交公司股权,健全公交运营管理体制,推进公共交通服务一体化和均等化的民生保障能力,实现“政府宏观引导、企业良性发展、直接惠及民生”的目标;增资盐田港集团4亿元,支持盐田港集团项目建设。

  (2)安排公益性设施投资支出注资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公司10亿元和喀什保税区建设支出1亿元。发挥市属国有资本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基础性作用,安排10亿元用于组建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公司,吸引社会资本合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落实援疆工作任务,安排1亿元用于建设喀什保税区。

  (3)安排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支出注资市属国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30亿元。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金融产业发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4)安排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发展支出,增资远致公司5.9亿元用于资本运作项目。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提高市属国企混合所有制和证券化比例,加大资本运作力度,不断增强我市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推进市属国企产业转型升级。

  3.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性支出0.8亿元

  (1)安排扶持和奖励市属国企科技创新项目费用0.3亿元。引导市属国企开展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创新和标准编制,促进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推动重大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实现产业升级发展和自主科技创新。

  (2)安排两监和专职外部董事薪酬、企业绩效考核支出以及国有资产监管费等合计0.5亿元。市国资管理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不断深化改革,建立外派财务总监等制度,市属国企实现分类监管和考核,强化风险管理和审计监督,国资履职不断优化,形成有深圳特色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转移性支出8.4亿元

  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8.4亿元。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预算法要求,建立国有资本经营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机制,以当年利润和股利股息收入为基数,按照19%的比例计提8.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公共事业领域和民生支出安排情况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公共事业领域和民生支出安排合计22.3亿元,占总预算支出的38%。其中市政公用设施投资10亿元、公交股权优化整合2亿元、援疆建设1亿元、社会保障支出0.9亿元、对口扶贫支出0.04亿元、支持民生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4亿元。

  四、2016年支出预算主要特点

  一是强化资本运作,增强国资国企活力、影响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加大资本运作力度,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持续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升市属国企的影响力,推进市属国企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加大统筹力度,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预算法要求,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一般公共预算力度,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发挥市属国有资本在我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领域的作用。支持设立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公司,参与我市市政基础工程建设,实现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重点任务高效推进,营造优良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五、市属国企承担社会责任情况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资金支持我市社会保障和民生外,市属国企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04-2015年,市属国有上市公司累计划转社保基金会持有的国有股金额48亿元,截至20151031日市值54亿元。按照市委市政府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推动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发展,为深圳社会提供优质学位和全方位服务,2016年投资控股公司承担我市22所幼儿园办学补贴2亿元,2007-2015年合计10亿元。

第六部分 2016年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一、2016年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总体情况

  ()预算编制的范围。

  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编报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15306号)的规定按险种分别编制,其中:

  1.全国统一部分

  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2.深圳自有部分

  包括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预算编制的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2015年预计决算数(以19月执行情况为基础预计)为基础编制。本预算草案根据我市现行的和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政策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测算编制,有关的社会保险政策主要包括:

  1.《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

  3.《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修订<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4.《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其配套办法;

  5.《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对《关于下调我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请示》的批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完善我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6.《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7.《广东省省级社会保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关于改革完善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的办法》;

  8.《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的意见》。

  二、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207.6亿元,比2015年预计决算数1,047.1亿元增加160.5亿元,增长15.3%,详见下表: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按险种)

单位:万元

  险种

  收入

  2016年预算数

  2015年决算数

  增减额

  增减率

  一、全国统一险种预算小计

  11,712,706

  10,155,017

  1,557,689

  15.3%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7,147,820

  6,972,849

  174,971

  2.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1,519,761

  74,695

  1,445,066

  1934.6%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607

  2,694

  -87

  -3.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237,719

  1,901,585

  336,134

  17.7%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73,237

  159,449

  13,788

  8.6%

  工伤保险

  83,657

  173,848

  -90,191

  -51.9%

  失业保险

  343,935

  591,286

  -247,351

  -41.8%

  生育保险

  203,970

  278,611

  -74,641

  -26.8%

  二、深圳自有险种预算小计

  363,056

  315,613

  47,443

  15.0%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269,720

  218,174

  51,546

  23.6%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93,336

  97,439

  -4,103

  -4.2%

   

  12,075,762

  10,470,630

  1,605,132

  15.3%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按构成)

  单位:万元

  收入构成

  2016年预算数

  2015年决算数

  增减额

  增减率

  缴费收入

  11,123,912

  9,202,017

  1,921,895

  20.9%

  利息收入

  602,579

  976,696

  -374,117

  -38.3%

  政府(财政)补贴收入

  213,298

  163,784

  49,514

  30.2%

  其他收入

  23,125

  18,933

  4,192

  22.1%

  转移收入

  59,802

  62,580

  -2,778

  -4.4%

  上级补助收入

  53,046

  46,620

  6,426

  13.8%

   

  12,075,762

  10,470,630

  1,605,132

  15.3%

  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的主要因素:

  ()缴费收入增加192.2亿元,增长20.9%,主要因素:

  1.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的增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加、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缴费收入增加84.9亿元。

  我市经多年扩面征缴,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趋于稳定,预计2016年整体参保人数略有增加,按2016年我市最低工资增长10%、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6%,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也同步增长。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金缴费收入增加143.7亿元。

  根据国家201410月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市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按照201410月至201612月时段编制。

  3.部分险种费率下降,基金缴费收入减少36.4亿元。

  按照国家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的总体要求,我市对职工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均实行降费率政策,其中:职工生育保险费率自201510月起从1%降至0.5%;失业保险基准费率自201512月起从3%降至1.5%;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拟从2016年开始下调50%。受此影响,虽预计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增长,2016年相应基金缴费收入仍减少36.4亿元。

  ()利息收入减少37.4亿元,减少38.3%,主要因素:

  1.2015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运营收益54.1亿元,2016年无此项收入。

  2.受到期存款存期结构影响,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16.5亿元。

  三、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545.5亿元,比2015年预计决算329.6亿元增加215.9亿元,增长65.5%,详见下表: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按险种)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按构成)

  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的主要因素:  

  ()待遇支出增加164亿元,增长60.2%,主要因素: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出增加84.7亿元。

  2.企业退休人员增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8.9亿元。

  3.因就诊人次增加、结算标准提高、政策调整等,各项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加31.7亿元。

  4.因领取人次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增加2.8亿元。

  5.2015年,我市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将全体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我市原实施的生育医疗保险制度仅包含生育医疗待遇)。根据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可在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领,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增加31.9亿元。

  ()非待遇支出增加38.9亿元,增长1825.5%。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发放稳岗补贴。因政策报批等原因,拟于2016年发放20142015年两年稳岗补贴。

  ()其他支出增加7.7亿元,增长366.1%,主要因素:

  1.2015,我市实施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达到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可从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支付参保费用。据统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约233万人。我市拟在2016年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的两年参保费用(2015年、2016年)统一划扣支付,每年保费20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支出增加0.9亿元。

  2.2015年,我市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达到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可将余额的10%用于个人健身消费。据统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约233万人,预计约10%的人员有健身消费意愿,人年均健身消费支出2500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支出增加5.8亿元。

  ()上解上级支出增加5.5亿元,增长17.9%,主要是上年度社会保险费收入增长。

  四、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预算

  ()当年结余。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预算662.1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268.4亿元、个人账户结余393.7亿元,减少7.7%,详见下表: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累计结余。

  至2016年末,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393.5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1,968.6亿元,个人账户结余2,424.9亿元。各险种基金累计结余占比情

  况见下图:

  五、部分险种赤字预算编制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12年我市实施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时,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参保时选择不缴费或一次性缴费15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

  预计2016年赤字0.05亿元,赤字部分,从历年基金结余中解决,2015年末基金累计结余0.4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职工和居民参加统一的医疗保险,并未单独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为与国家制度及报表体系衔接,我市将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户籍非从业人员和少儿、大学生统一为“居民”,纳入单独的居民医疗保险核算体系。

  由于我市参加医疗保险的居民人数较少(20158月为161.7万人),抗风险能力较弱,基金长期处于赤字状态。预计当年赤字1.3亿元。

  鉴于我市职工、居民实行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且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163亿元,赤字部分,从历年基金结余中解决。

  ()工伤保险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完善我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截至2014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规模超过18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统筹地区,可先按原费率实施阶段性统一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再按要求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2015年末基金累计结余52亿元。2016年,我市拟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基准费率50%,预计当年减收7.5亿元,当年赤字5.2亿元,赤字部分从历年基金结余中解决。

  ()失业保险

  2015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明确提出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自201512月起,我市失业保险基准费率由3%降至1.5%,预计2016年减收33.9亿元,并拟在2016年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20142015年度的稳岗补贴,共计发放38.7亿元。受此影响,当年赤字14亿元。赤字部分,从历年基金结余中解决,2015年末基金累计结余171亿元。

  ()生育保险

  2015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5101日起,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应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具体费率应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近年来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确定。

  自201510月起,我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1%降至0.5%,导致基金收入减少,预计2016年减收19.7亿元。同时,2015年,我市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将全体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影响基金支出增加。受此影响,当年基金赤字17.6亿元。赤字部分,从历年基金结余中解决,2015年末基金累计结余51.8亿元。





  五、部分险种赤字预算编制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12年我市实施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时,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参保时选择不缴费或一次性缴费15年后开始领取养老金。 

  预计2016年赤字0.05亿元,赤字部分,从历年基金结余中解决,2015年末基金累计结余0.4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职工和居民参加统一的医疗保险,并未单独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为与国家制度及报表体系衔接,我市将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户籍非从业人员和少儿、大学生统一为“居民”,纳入单独的居民医疗保险核算体系。 

  由于我市参加医疗保险的居民人数较少(20158月为161.7万人),抗风险能力较弱,基金长期处于赤字状态。预计当年赤字1.3亿元。 

  鉴于我市职工、居民实行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且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163亿元,赤字部分,从历年基金结余中解决。 

  ()工伤保险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完善我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截至2014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规模超过18个月平均支付水平的统筹地区,可先按原费率实施阶段性统一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再按要求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2015年末基金累计结余52亿元。2016年,我市拟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基准费率50%,预计当年减收7.5亿元,当年赤字5.2亿元,赤字部分从历年基金结余中解决。 

  ()失业保险 

  2015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明确提出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自201512月起,我市失业保险基准费率由3%降至1.5%,预计2016年减收33.9亿元,并拟在2016年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20142015年度的稳岗补贴,共计发放38.7亿元。受此影响,当年赤字14亿元。赤字部分,从历年基金结余中解决,2015年末基金累计结余171亿元。 

  ()生育保险 

  2015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5101日起,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应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具体费率应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近年来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确定。 

  自201510月起,我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1%降至0.5%,导致基金收入减少,预计2016年减收19.7亿元。同时,2015年,我市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将全体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影响基金支出增加。受此影响,当年基金赤字17.6亿元。赤字部分,从历年基金结余中解决,2015年末基金累计结余51.8亿元。 

2016年市本级预算草案正文及附表.pdf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