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

2013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计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控制数情况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4-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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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深圳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31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0.39亿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4.77亿元,公务接待费1.15亿元。   按照《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的通知》(深办发[2013]7号)中关于“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较2012年实际执行数压缩10%,公务接待费压缩20%,因公出国(境)费用压缩5%”的要求,我市本级2013年在预算执行中按要求扣减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指标7,300万元。经初步预计,2013年深圳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预计执行合计5.22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0.3亿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4.09亿元,公务接待费0.83亿元。   在编制2014年本级预算时,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严格按照2013年预算水平实行零增长,并实行规模总控,指标单列,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2013年压缩后水平再扣减50%的控制数编报。据此,我市本级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合计为5.12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37亿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29亿元和公务接待费预算0.4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