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深圳市财政局通过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面向30家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成功发行了2020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一至二十二期),财政部提前下达我市2020年专项债券新增额度160亿元全部发行完毕。
此次债券发行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发行早,在市人大审议通过市本级预算(草案)的第一个工作日即完成发行,是2020年全国最早组织债券发行的省市之一;二是利率低,本次政府专项债券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债券期限包括5、7、10、15、20年期,平均利率为3.41%,债券利率均较同期限国债收益率上浮25个基点;三是认购倍数高,平均认购倍数为11.27,充分体现市场对深圳市政府债券的高度认可;四是投资主体多元化,除银行积极参与认购外,券商认购也十分踊跃,共中标53.78亿元,占发行规模的33.6%;五是资金投向结构进一步优化,债券资金用途严格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和财政部有关要求,优先安排具备落地条件,或已开工、能够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重点向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项目倾斜,其中用于支持轨道交通、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领域76.68亿元(占比47.9%),水污染治理等生态环保领域63.34亿元(占比39.6%),公立医院、学前教育等民生领域19.98亿元(占比12.5%)。
我市将进一步抓好债券资金落地使用,积极推动债券资金早使用、早见效,切实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加快发展,为深圳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可持续发展先锋、民生幸福标杆、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依法用于公益性项目支出,并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本次发行的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信用为最高评级AA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