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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6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8〕61号)等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同意,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决定发行2018年深圳市政府一般债券(一至二期),2018年9月11日已完成招标,现将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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