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我市通过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面向30家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成功发行2019年深圳市(福田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一期)-2019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一期),至此我市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全部发行完毕,较财政部“9月底前完成全年新增政府债券发行”要求提前2个月。
今年我市共发行23期政府债券,总规模31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期,共11亿元;专项债券21期,共303亿元。债券期限方面,13期债券设置分期还本条款、2期债券设置可提前赎回条款,有利于避免偿债资金闲置,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债券项目方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债券资金主要投向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包括茅洲河和龙岗河等河流污染治理、妈湾跨海通道(月亮湾大道-沿江高速)建设、轨道交通14号线建设、机场建设、福田区南华村棚户区改造、罗湖区城中村治理、盐田区盐田三村四村整体搬迁、龙华区公立医院建设、坪山和光明区土地储备等重大项目。其中投向水污染治理领域的债券资金共202.5亿元,占比64.5%,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的工作部署,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充分发挥了政府债券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
我市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在严格遵守财政部相关要求基础上坚持创新,发行了我市首批含权政府债券;市场认可度较高、债券认购情况较好,我市今年发行的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均为最高AAA级,票面利率均较同期限国债收益率高25BP,在较低利率情况下认购倍数接近理论最高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