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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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公告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2-29 【字体:


  根据发行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债券简称:19深圳债09 (债券代码: 104565 )设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为保证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行使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发 行 人:深圳市人民政府

  2. 债券名称:2019年深圳市(盐田区)盐田三村、四村和西山吓村整体搬迁专项债券(一期)-2019年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八期)

  3. 债券简称:19深圳债09

  4. 债券代码:104565

  5. 发行总额:2亿元

  二、权利行使基本情况

  发行人本期不行使赎回选择权,未赎回部分债券利率为3.37%。

  三、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具体事宜和相关信息参见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公告。

  四、本次权利行使相关机构

  1.发行人:深圳市人民政府,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755-83938727。

  2.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5-88023733。

  3.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10-88170229、010-88174799,传真:010-88170917。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