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5〕314号)
一、项目编号:SZCG2024000790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儿童医院无影灯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国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泰社区星河盛世A1-A6栋A3栋2单元1103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相关供应商1:深圳美卓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新南社区深南东路2011号万科深南广场T1-2810
相关供应商2:梅州市邃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车上村鼎盛花园B1B2栋4号复式店
相关供应商3:深圳市硕健医疗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西区七号侨德科技园厂房A栋701
四、基本情况
2024年7月5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7月24日、7月25日分别发布两次更正公告。8月5日,交易中心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显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为深圳美卓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卓公司)。
2024年8月14日,投诉人就采购结果向交易中心提起质疑。8月23日,交易中心答复质疑。9月4日,投诉人因对交易中心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深圳市财政局提起投诉,同日,深圳市财政局依法受理该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美卓公司、梅州市邃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邃密公司)、深圳市硕健医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健公司)投标文件中关于“医用头灯”的技术参数涉嫌虚假应标,不符合资格性审查条款,且三家公司非正常一致的错误及行为有围标的嫌疑。
投诉事项2:邃密公司所投部分产品不符合招标参数要求,涉嫌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3:硕健公司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参数要求,涉嫌虚假应标以及恶意竞争。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3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