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退付规程》(简称《退付规程》)由深圳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制定印发,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现从以下七个方面对《退付规程》进行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修定《退付规程》?
一是原《退付规程》有效期已到期。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优化退付流程,方便缴款单位和个人申请退付,2012年我局根据《深圳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退付规程》,有效期为5年于2017年已到期。
二是智慧财政非税系统上线将采用电子化退付,退付模式发生了转变。2018年我局启动智慧财政系统建设,非税系统作为子系统同时纳入建设范围,为提高利民、便民服务,智慧财政非税系统上线后将实现电子化退付。
三是按财政部要求非税收入退付由国库直接退库,退付流程发送了转变。按财政部要求政府非税收入要应缴尽缴及时入库,发生退付由国库直接办理退库。同时为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把已取消、停征、免征及减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优化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在强化内部管理和积极推进电子化退付的同时确保非税收入应退尽退。
二、退付应遵循哪些原则?
《退付规程》明确政府非税收入退付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的原则。即退付申请应真实有效;退付金额应准确无误;退付材料应完整齐全;退付理由应合法合规。
三、退付基本流程是什么?
《退付规程》明确政府非税收入退付基本流程由缴款人或执收单位发起申请,经执收单位受理审核后提交财政部门审批,经财政部门审批完成后送国库部门办理退库。
四、退付类型有哪些,是否可以实现电子退付?
《退付规程》明确政府非税收入退付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直接缴款的退付,即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改革之后通过深圳市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简称非税系统)或执收单位接口系统对接缴纳的非税收入,因非税系统中有相关明细数据可以通过非税系统申请将资金直接退至缴款人账户,可实现电子化退付;(二)集中汇缴的退付,特殊业务需执收单位集中汇缴的非税收入,因非税系统有集中汇缴数据可以通过非税系统申请将退付资金退付至执收单位账户,可实现电子化退付;(三)其他类型退付,未通过非税系统征收的非税收入因非税系统中无相关缴费记录,申请退付时需缴款人提交原始缴款通知书及缴款凭证等,无法实现电子化退付。
五、退付申请办理时限是多久?
《退付规程》明确政府非税收入退付申请办理整体时限不得超过25个工作日。执收单位须在10个工作日(含主管部门办理时间)内完成退付申请的录入及审核工作;财政部门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国库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退库工作。
六、退付申请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退付规程》明确缴款人申请退付须提供(一)缴款人签名或加盖公章的书面退付申请。 (二)退付收款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供该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退付收款人为法人,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退付收款人与缴款人不一致的,应当由缴款人提供情况说明,个人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四)有关缴款凭证,电子票据则无需提供。
七、退付是否可以以现金方式支付?
《退付规程》明确政府非税收入退付通过转账的方式退至缴款人原缴款账户或提供的账户,不能以现金方式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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