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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3-07 【字体: 政策咨询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加强和改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为此发布本公告。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措施有哪些调整?

  取消光角变色圆环纤维、造纸防伪线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 

  三、以前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继续使用?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四、本公告自何时起施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稿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