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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相关稿件: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