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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37号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04-05 08: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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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51元,折合年收益率为1.97%,2016年4月5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4月5日进行分销,4月7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6年7月5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