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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变更及注销备案规定》续期的通知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2-24 18: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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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财规〔2026〕1号

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68号)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对《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变更及注销备案规定》续期实施,有效期5年,至2031年2月23日止。

  附件: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变更及注销备案规定

深圳市财政局

2026年2月13日


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变更及注销备案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