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办法》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前海财政中心,各有关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工作,现决定自2025年8月1日起废止《深圳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办法》(深财规〔2020〕8号)。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1日
相关稿件:
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前海财政中心,各有关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工作,现决定自2025年8月1日起废止《深圳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办法》(深财规〔2020〕8号)。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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