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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的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9号)要求,深圳市财政局决定联合行业协会,对本市范围内的21家会计师事务所和8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名单
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普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深圳银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中正银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佳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衡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天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市永弘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市华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中礼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和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华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兰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华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伯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国信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德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市世鹏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颂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深圳市鹏晟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敏智联和房地产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睿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德兴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深圳和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鹏晨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述检查名单通过随机抽取并结合投诉举报、线索移交等实际情况确定。
二、检查内容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包括执业质量、内部管理、会计信息及业务报备等情况,重点关注超出胜任能力、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资格申请等专项审计业务的执业质量,严肃查处“挂名执业”“卖报告”等严重违规行为,必要时将延伸检查以前年度或部分审计客户。
对资产评估机构的检查,包括执业质量、内部管理、设立条件及会计核算等情况,重点选择资产并购、重组等对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关注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勤勉尽责、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工作底稿反映评估过程实施等情况,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报告和重大遗漏报告等违规行为,必要时将延伸检查评估委托人或评估报告使用人及相关单位。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举报电话:0755-83948199。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