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财书〔2019〕278号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9〕18号,附件1)有关规定,你单位被选为2019年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我局将联合市医保局组成专项检查组于2019年7月11日起,对你单位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将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检查组组长:麻志刚;
检查组成员:周亦泓、赵敬等;
联系电话:83938805。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