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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财书〔2026〕80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国信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处罚事由
深圳国信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未勤勉尽责,未按照执业准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深国信泰审字[2021]1297号”审计报告;该所工作人员冒用注册会计师何*中、肖*的名字签署该份审计报告,且将两名未在本所专职执业的涉案注册会计师资格挂靠在本所并使用其名义出具审计报告。
处罚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及第八十五条。
处罚结果
罚款三万六千元,并吊销执业许可证书。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9月3日
处罚机关
深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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