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23〕1108号)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11-01 19: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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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财书〔2023〕1108号


  当事人:邓X里

  单  位:深圳汇X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一、违法事实

  注册会计师邓X里出具“深汇X会审字[2021]065号”、“深汇X会审字[2022]第108号”审计报告,在审计部分报表项目时未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

  注册会计师邓X里出具“深汇X会审字[2021]065号”、“深汇X会审字[2022]第108号”审计报告时未勤勉尽责、未按照执业准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业务报告,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行政处罚

  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对邓X里作出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深圳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