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23〕1103号)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10-27 09:45:35
【字体:

深财书〔2023〕1103号

  

  当事人:倪X林

  单   位:深圳皇X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一、违法事实

  “皇X专审报字(2021)第0904号”专项审计报告在审计总部分摊费用时,未发现总部费用分摊比例不符合报告编制基础的要求,导致审计报告存在错报,对报告结论的客观性、公允性、合理性等实质问题影响较大。

  注册会计师倪X林出具“皇X专审报字(2021)第0904号”专项审计报告未勤勉尽责、未按照执业准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业务报告,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行政处罚

  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对注册会计师倪X林处罚款二万元。




  深圳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