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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深圳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1-25 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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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深圳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深圳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稳妥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对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主要通过深圳市财政局门户网、深圳政府在线信息公开栏目、新闻媒体、市政府12345公开电话系统等渠道和场所发布。

  (一)及时更新、丰富我局官方门户网站(https://szfb.sz.gov.cn)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相关栏目。认真做好市本级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及我局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针对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更新发布财经新闻及我局的工作动态等,及时上载有关公告、通知等文件,确保网站和信息畅通。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共计240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6条、政务动态信息39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650条、政策解读信息54条,以及其他新闻公开等信息1275条,常见问题汇总信息17条。

  (二)主动及时地在政务新媒体上发布消息。我局在新浪网开通官方政务微博,在腾讯微信公众平台开通“深圳财政”和“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政务微信公众号。2020年,政务微博推送667条信息;“深圳财政”和“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政务微信公众号分别推送信息235条和174条。

  (三)实行重大决策听证和咨询制度。主动公开我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举行对《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变更及注销备案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并将有关听证情况报告在我局官方网站公布。

  (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有关财政公告、通知、法规和政策,让广大公众了解有关规定、知晓有关情况。

  (五)举办2场新闻发布会和5期在线访谈活动。2020年1月,在市“两会”召开前,我局组织召开2020年深圳市政府预算(草案)新闻通气会;3月,就深圳财政落实“惠企16条”情况召开新闻通气会。9月,我局局长汤暑葵同志参加“民心桥”直播节目,介绍先行示范区建设一周年“民生账本”情况,并与热心市民和网友进行互动交流。此外,我局还就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等工作开展在线访谈,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交流。

  (六)认真做好群众咨询和投诉处理工作。定时收集整理我局门户网站“咨询信箱”“征集调查”“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内容,随时接听会计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或转有关部门办理。2020年处理12345公开电话平台投诉、咨询案件共4601件;处理局网站咨询投诉案件1492件;处理市信访业务管理系统信访件46宗。

  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其中,以信函方式提交的1件、网络申请28件。我局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办结,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七)2020年,我局共受理建议提案10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9件、政协提案46件,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时签收并全部办结。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对所办理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结果进行审核,经审定可以公开的,在我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栏目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1

1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0

4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

439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1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8

 0

 0

 0

 0

1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方式,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