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深圳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本网
发布日期:2020-01-20 17: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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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积极、稳妥、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对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我局主要通过深圳市财政局门户网、深圳政府在线信息公开栏目、行政服务大厅财政局窗口、新闻媒体、市政府12345公开电话系统等渠道和场所发布。

  (一)及时更新、丰富我局门户网站(https://szfb.sz.gov.cn)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及时做好市本级预决算及我局部门预决算公开发布工作,发布财经新闻及我局的工作动态等,及时上载有关公告、通知等文件,并确保网站和信息畅通。2019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数共计1085条。

  (二)在新浪网开通官方政务微博,在腾讯微信公众平台开通“深圳财政”政务微信公众号,主动及时地发布权威消息。2019年,政务微博推送343条信息,政务微信公众号推送98条信息。

  (三)在财政大厦一楼大堂设立财政宣传墙报和电子滚动宣传栏,提供工作动态及相关新闻。

  (四)对重大决策实行听证和咨询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五)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有关财政公告、通知、法规和政策,让广大公众了解有关规定、知晓有关情况。

  (六)举办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活动,与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

  (七)及时处理群众咨询和投诉。定时收集整理我局门户网站“咨询信箱”“依申请公开”“征集调查”等栏目内容,随时接听会计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或转有关部门办理。2019年处理12345公开电话平台投诉、咨询案件共3146件;处理局网站咨询投诉案件1337件;处理市信访业务管理系统信访件12宗。

  (八)2019年,我局共受理人大代表73件、政协提案63件,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时签收并全部办结。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对所办理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结果进行审核,经审定可以公开的,在我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栏目上公开。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4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8

  1634.2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

  1 

  0 

  0

  0

  0

  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1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9

  1

  0

  0

  0

  0

  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时,告知书起草不规范,对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透彻,引用条例不规范、准确。

  (二)改进措施。

  在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我局由局领导带头,在局务会上学习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日常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时,办公室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厅沟通,指导业务处室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我们将按照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抓好宣传培训工作,强化政府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