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积极、稳妥、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对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我局主要通过深圳市财政局门户网、深圳政府在线信息公开栏目、行政服务大厅财政局窗口、新闻媒体、市政府12345公开电话系统等渠道和场所发布。
(一)及时更新、丰富我局门户网站(https://szfb.sz.gov.cn)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及时做好市本级预决算及我局部门预决算公开发布工作,发布财经新闻及我局的工作动态等,及时上载有关公告、通知等文件,并确保网站和信息畅通。2019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数共计1085条。
(二)在新浪网开通官方政务微博,在腾讯微信公众平台开通“深圳财政”政务微信公众号,主动及时地发布权威消息。2019年,政务微博推送343条信息,政务微信公众号推送98条信息。
(三)在财政大厦一楼大堂设立财政宣传墙报和电子滚动宣传栏,提供工作动态及相关新闻。
(四)对重大决策实行听证和咨询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五)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有关财政公告、通知、法规和政策,让广大公众了解有关规定、知晓有关情况。
(六)举办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活动,与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
(七)及时处理群众咨询和投诉。定时收集整理我局门户网站“咨询信箱”“依申请公开”“征集调查”等栏目内容,随时接听会计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或转有关部门办理。2019年处理12345公开电话平台投诉、咨询案件共3146件;处理局网站咨询投诉案件1337件;处理市信访业务管理系统信访件12宗。
(八)2019年,我局共受理人大代表73件、政协提案63件,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时签收并全部办结。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对所办理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结果进行审核,经审定可以公开的,在我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栏目上公开。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时,告知书起草不规范,对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透彻,引用条例不规范、准确。
(二)改进措施。
在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我局由局领导带头,在局务会上学习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日常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时,办公室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厅沟通,指导业务处室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我们将按照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抓好宣传培训工作,强化政府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