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深圳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1-27 10: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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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深圳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倾心、倾力、倾情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为全面推进新时代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积极推动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官方新媒体平台推发相关政策、便民信息500余条,通过长图、文章解读等形式精心打造预算报告系列解读、“代表之声”、会计考试等市民关心的热点话题推文,及时回应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难点问题。全面梳理更新主动公开目录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更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信息公开申请总量同比下降80.7%。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办理答复,主动总结梳理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制作相关工作手册,构建复杂问题多部门协同办理、答复结论均由专业法律处室把关的工作机制,着力打造流程规范、有理有据、合法合规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申请公开答复质量。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我局机构职能,大力优化完善门户网站“搜索”功能,多维度分类展现,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升级智能问答服务功能,打造便捷实用的搜索和问答服务,并针对会计业务梳理及整合,制作专题专栏页面。2024年,我局门户网站总浏览量256万余次,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359条,留言办理数量1144条,开展9期征集调查、3期在线访谈和1期与企业面对面访谈的“政企通”活动。

  (四)强化日常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考评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本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和积极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化、科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个别政策解读角度不够丰富。下一步,我局将在丰富政策图文解读形式的基础上,提高专家解读和媒体解读比例,加强政策文件可读性,让群众愿意读、容易懂,多角度、全面了解财政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