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深圳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回应市民关切,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通过深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深圳政府在线信息公开栏目、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市政府12345公开电话系统等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一)不断丰富网站栏目内容和公开形式。一是深化主动公开。一方面,认真做好官方门户网站(https://szfb.sz.gov.cn/)公开工作。2022年新开设2个专题专栏,通过网站公开发布信息共179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2条,政务动态信息45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16条,政策解读信息21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6条,办理留言数量2444条(平均办理时间为1.5天),共开展6期征集调查和3期在线访谈。另一方面,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制定门户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对全站进行无障碍阅读及适老化改造,确保信息畅通。二是提升公开实效。不断创新政策解读方式,以“一图读懂”专题等图表图解等多样形式创新解读,对2022年预算报告、《深圳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物业租金减免应对新冠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通知》等进行图文解读,帮助市民准确掌握政策资讯;优化政策精准推送服务,围绕用户高频政策访问记录,为用户推荐与我局业务相关的通知、政策等信息内容。
(二)主动及时在政务新媒体上发布消息。加快发布频次,在微信公众号平台新开设“深圳财政发布”订阅号;整合原有各类会计专业公众号,优化新媒体矩阵。通过政务微博推送178条信息,分别通过“深圳财政”“深圳财政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90篇、195篇;提供新闻通稿51篇,媒体转载1866篇次。
(三)妥善办理群众咨询和投诉处理工作。2022年我局共收到国家、省、市转办件36件信访件,已全部按照要求按期答复并在系统上办结。收到12345热线转办件4231件,均按要求办理。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6件(以信函方式提交2件、通过“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申请74件),数据整体比2021年的55件增加38%,数据变动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其中39件为申请公开《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数量是去年同类申请的3.5倍,我局均按照要求答复办结;二是更加注重从申请人的视角去沟通,围绕申请人的关切问题,通过电话积极回应,切实提升答复效率,今年由申请人在期限内主动撤销的数量达到42件(撤销数量为去年的5.25倍),撤销申请的件数也体现在增量数据里。
(四)认真做好提案建议办理和公开工作。全年共受理建议提案14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3件、政协提案63件,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时签收、办结;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对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结果进行审核,经审定为可以公开的,均在我局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栏目上进行公开。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措施。一是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出台《深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更新,明确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三是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普法培训,通过对比新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针对若干实务问题进行强化指导,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服务意识有待增强。二是对出台政策的解读形式需进一步多元化,注重采用短视频、动漫、动画、图表等可视化形式,提升解读的形象性。三是要更加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做好信息发布。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过程管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完善群众咨询和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