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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孙晓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圳市直属单位办公地点集中异地整备的建议》(第20220584号),由我局和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3个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分别办理和答复。现就涉及我局职责和权限的“深圳市公物仓(位于南山区)办公地点集中异地整备”的建议,答复如下:
代表建议中提到的“深圳市公物仓”,为深圳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6年,位于南山区北环大道北侧,主要承担罚没物资的接收、保管、出库、运输工作。区域范围内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截至2048年,区域内所有建筑物均为2004年建成使用,占地面积约2万㎡,总建筑面积1.76万㎡。2016年,原“深圳市公物仓”和原“深圳市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合并成立“深圳市公物和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其内设机构“公物管理部”承担原“深圳市公物仓”相关职能,仍沿用原专用仓库。
深圳市公物仓自成立以来,承担了大量罚没物资的保管工作,即使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通关量下降的情况下,罚没物资年入库量仍为300万件左右,仓库使用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同时,2020年新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报废固定资产集中统一回收功能,入库物资数量大幅增长。为适应新时期建设现代化智能仓库的需求,公物仓加大投入建设了智能信息管理系统和智能安防系统,对仓库进行了升级改造,为打造数字仓智慧仓虚拟仓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2年4月21日,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同乐地区(北区)】法定图则修编方案(详见附件),按照该修编方案,公物仓所在地用地功能发生变更,规划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和二类居住用地(R2)。经与南山区政府沟通,该区目前对公物仓所在地块没有相关建设计划,按照“节约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公物仓可保持现状,继续使用该地块办公。
综上,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该地块的规划发展方向同代表们提出的“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促进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接下来,我们将积极吸收代表们所提的宝贵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克服各项困难,积极配合区域发展规划建设;二是加强公物仓土地利用问题研究,统筹考虑交通便利性、各执法部门的办案方便性和物资的安全性等因素,充分论证土地价值、办公产业居住等功能融合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做出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的选择;三是立足本职,持续深化公物仓智能转型升级,着力建设数字仓、虚拟仓和智慧仓,为打造全国公物仓先进标杆、推动深圳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感谢你们对深圳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附件:【同乐地区(北区)】法定图则修编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