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尊敬的喻东旭代表:
《关于解决政府采购本地创新技术产品落地难问题的建议》(第20200492号)收悉。您提出的建议由我局主办,市教育局、龙岗区人民政府汇办。经研究并汇总市教育局、龙岗区人民政府的意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新产品、新技术的发展,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近期组织修订了2012年发布的《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和《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为使教育装备标准指引更具指导意义,编制小组多次调研本土优秀生产研发企业,深入了解教育装备行业发展现状。2020年版本的《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备标准指引》和《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设备设施配备标准指引》已正式发布,将为校园完成设备设施更新迭代提供有力的抓手。
市教育局将继续推进各项措施,支持合适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在校园中有效落地,与时俱进推进学校设备设施配备标准,以引导和支持各级学校及时更新教育装备。龙岗区教育局也将继续与相关教学设备生产企业保持良好沟通,按规定公开设备配置标准、政策规定等采购需求情况,欢迎本土企业参与龙岗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关于支持本土企业产品落地和推广
近年来,深圳市、龙岗区相关部门通过博览会、产品对接会等方式宣传和推广包括本土企业在内的优质企业和产品。市教育局自2018年开始支持相关单位举办深圳市教育装备博览会,并组织我市中小学前往参观交流,至今已圆满举办两届。其中2019届深圳市教育装备博览会吸引了包含多家本土企业在内的200余家优质企业参展,校企之间搭建起了互动交流的专业平台。2019年7月以来,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已先后举办科教专场、工务专场、医疗器械专场等三场大型优秀产品对接会,实现了政企、企企点对点产品对接,更好地宣传和推广本土企业优秀产品,同时加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互动,切实帮助企业深入了解政府采购政策和流程;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已建立龙岗区企业产品信息库,于2020年3月制定出台《龙岗区企业产品推介表(第一期)》,产品信息供采购人参考使用,方便采购单位了解本区企业产品情况。
下一步,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大对本土企业产品落地和推广的支持。市教育局将鼓励有关方面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并向平台主办方提出建议,集中安排本地企业的展馆,推广新产品新技术落地,让学校能了解到本地创新技术企业的研究成果,学校可根据自身需要选取和采购最合适的教育装备。龙岗区科技和创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作为连接企业和相关部门的中枢,将定期向企业推送采购单位的采购意向,便于企业及时了解,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正在探索优化线上产品信息化展示,方便采购人识别和选择;龙岗区科技和创新、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将积极搭建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产品对接会,助力创新程度高、技术先进、质量过硬的产品推广,促进供需见面,以实现供需互动和匹配;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产业部门将积极探索,不断扩充完善本区产品目录,同时密切跟进市级职能部门研究出台的相关产品目录,及时研究转发,将产品信息一并供本区采购人参考使用。
三、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高科技新技术产品落地
我局通过多种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支持高科技新技术产品落地。一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赋予采购人对高科技新技术产品更大的采购自主权。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在2019年将市本级货物类项目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提高到100万元,2020年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提高到400万元。龙岗区财政局也在2019年将区级货物类项目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提高到100万元,今年计划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提高到400万元。对于通过博览会、产品对接会等方式了解到的高科技新技术产品,100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可自行采购;1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可依法自主选择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等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
二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便于高科技新技术产品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今年4月,我局印发《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20〕18号),要求市级主管预算单位汇总公开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的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采购意向内容,并安排专人做好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咨询工作,便于供应商提前了解市场信息、做好应标和响应准备。同时,要求各区财政部门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本区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进行布置,确保各区级预算单位按要求完成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三是研究出台政府采购支持首台(套)产品相关政策,鼓励高科技新技术产品落地。目前我局正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沟通,推动出台首台(套)产品目录,对纳入目录的首台(套)产品可以通过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