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我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深化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服务全国全省能力进一步增强,充分体现深圳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从规模看,2016年我市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3000亿大关,达到3136亿元。从2010年突破1000亿元到2014年突破2000亿元用了四年时间,再到2016年突破3000亿元仅用两年时间,已具备与经济大省相当的财政收入体量。从增速看,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形势下,我市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稳定增长态势,增速自2014年以来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列。从贡献看,2016年深圳辖区实现的中央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4765亿元,剔除海关关税和代征两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其他收入后,同比增长26.3%。深圳对全国地方级和全省收入增长的贡献分别达9.7%和41.7%。除此之外,我市还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对口支援、扶贫协作工作部署,全年安排各类对口帮扶资金62.5亿元,增长31.6%。
在外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尤其是全面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的形势下,这一成绩来之不易,凸显了深圳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成果,充分体现了深圳经济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另一方面,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也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质量引领、创新驱动,加快动能转化,尤其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引领作用,通过财政政策加大稳增长调结构的投入力度,促进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夯实了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
在抓好各项收入的同时,财政部门认真做好每季度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密切关注行业、企业、业态和区域税收情况,重点分析金融业、房地产业税收增长结构和规律,主动应对全面营改增和收入划分调整减收影响,用足用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着力研判和把握我市中长期财税收入增长趋势,不断强化分析研究能力,较好地发挥了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作用。
(二)切实有效管控政府性债务规模,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2016年,我市在抓好财政收支管理的同时,有效管控政府性债务规模,全年共偿还地方政府性债务29.6亿元,截至年底专项债务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已全部偿还完毕。财政部核定我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32.1亿元,截至年底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29.8亿元,在全国处于最低水平之一。财政收支稳健,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充裕。注重建章立制,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适用范围,建立分级响应机制,实施分类应急处置,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切实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强化责任担当,统筹财政政策、资金资源,主动推动全市重大战略部署加快实施。
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程参与我市促进科技创新、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人才优先发展、住房保障、高等教育等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加大投入与完善机制并重,认真研究提出系列财政扶持措施。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及时拨付下达资金,对于重大增支需求及时启动预算调整、资金统筹等程序,全力做好保障。紧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等办法,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落实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各项扶持政策,推动我市“双创”基地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公办学校运行经费生均拨款标准。认真研究人才安居集团运营管理机制,拨付注册资本金400亿元。积极开展“二线插花地”政策调研,推进“二线插花地”改造。统筹安排相关资金保障提升企业竞争力、重大产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发展和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注资110亿元成立国资改革与战略发展基金,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出台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购项目管理规定,优化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购流程,确保采购结果高质高效。
(四)切实发挥财政政策引领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贯穿全年始终。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所有试点行业均实现税负“只减不增”目标,直接减税率约为20%,全年减税248亿元,约占全国减税总规模的5%。牵头制定了《深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优环境行动计划(2016-2018年)》,包括7大项、41小项政策措施,通过实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税负成本、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降低电力等生产要素成本和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等一揽子政策措施,积极为企业降本增效。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5项、政府性基金项目1项,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200亿元,全面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助推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应,完善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制,参股市场化子基金42支,基金总规模超过2000亿元,对社会资本的放大比例近7倍,重点投资于我市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夯实基础。积极探索我市再担保发展新模式,借助再担保平台优势,打造财政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新功能。
(五)坚持加大投入与完善机制并重,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加大民生实事和重大民生工程资金保障,2016年教育、医疗卫生和就业等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合计2380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超过六成。全市116件民生实事支出302亿元,12项重大民生工程稳步推进,年度投资完成322亿元,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民生幸福获得感。全面启动落实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两免一补”政策,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支持国内外一流高等院校来深圳市办学,推进高等教育开放发展全面提速。提高公办中小学和高职院校生均拨付标准。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水平,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384元/人年提高至420元/人年。完善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体系,建立困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增加医疗卫生投入,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70元,保障新增6家三级医院和1家三甲医院资金需求。加大力度集聚人才,提高新引进人才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持续加大环境治理资金投入,新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9万辆,新增污水管网1033公里。研究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财政激励政策。
(六)主动谋划、多措并举,统筹推进支出进度,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供给效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许勤书记、市长多次指示要求加大督办力度,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张虎常务副市长多次组织召开全市支出进度协调会,协调推动项目落地。2016年,财政部门紧盯各项支出不放松,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规定,及时通过预算调整、资金统筹,调整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领域,有力加快了执行进度。建立支出进度考核机制和“周、旬、月”多层次督办机制,滚动排查资金体量大、支出进度慢的单位和项目,主动上门服务,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支出的瓶颈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计划、倒排工期、定期反馈进度。每月盘查、动态掌握预算执行过程中存量资金情况,及时盘活使用。在全市各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6%,支出规模首次突破4000亿元,两年连跨两个千亿元台阶。7月份以来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政府性基金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支出进度在全国36个省级财政中连续5个月排名第一,有力支撑了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其中,市本级基建支出实现325亿元,带动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突破4000亿元,增长23%,创22年来新高。市本级扶持产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现317亿元,增长59.4%,助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与年度GDP核算相关的财政八项支出增长46.4%,比上年提高21.4个百分点,拉动全市GDP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
(七)构建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落实强区放权,提升城市管理治理水平。
深入做好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影响分析、市区财力测算、事权和支出责任研究,着力构建市区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体制机制。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强区方案设计工作,对强区放权拟下放的事权,包括政府投资、规划国土管理、城市管理、水务、交通运输、社会管理等,认真分析测算“十三五”期间的支出和保障需求。拟定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切实增强区级政府治理能力和财政保障能力,强化落实区级预算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市区两级积极性,着力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预计“十三五”期间下放财力超过1600亿元。牵头推进全市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建成区级公共服务平台10个,街道级公共服务平台64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46个,基本实现公共服务便利化、统一化、网络化,有力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八)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增强财政治理能力。
积极谋划财政长远发展大计,编制完成《深圳市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我市“十三五”时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供指引。制定出台《深圳市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职责分工,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事业发展规划等的衔接。全面落实《预算法》要求,细化完善预算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到位率大幅提高;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和重点评价;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深入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在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中,我市预决算公开度在全国排名第二。首次公开预算绩效信息,预算透明度不断提高。国库改革向纵深推进,市本级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加快区级国库改革,全市59个街道的预算单位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实现利息收入56亿元,有力撬动金融机构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资产管理,组织完成全市2299家独立核算机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开展执法类行政职权编制和管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制定13个内控管理办法,切实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大幅提高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继续扩大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采购自主权, 简化优化审批审核事项。推行电商采购,深化进口产品清单制管理改革,完善预选采购管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一般行政运行经费,全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以内。
(九)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在财政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不断巩固。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有力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决策、办事情。扎实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制定印发委党组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文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抓好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费补交、党支部集中换届等工作,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修订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抓早抓小谈话提醒机制,坚持逢会必提醒、逢节必强调,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市财政委2名局级干部被交流重用,3名处级干部被交流提拔到副局级领导岗位。同时,委党组高度重视干部成长进步,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拔了5名处长和10名副处长。这些同志都是兢兢业业,责任心强且综合素质较高的年轻业务骨干。全委中层干部力量得到加强、干部结构得到优化。
(十)各区财政工作取得新成绩、新进展。
福田引导基金设立21只子基金,累计承诺出资29.3亿元,带动相关基金对福田企业投资达45亿元。罗湖区集中财力支持城市安全治理,优先安排“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前期启动资金,大幅下沉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南山区创新实施财政综合性大检查,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公车使用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11类财政检查项目进行统筹安排。盐田区在我市率先制定政府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填补了自行采购管理制度上的空白。宝安区制定了“支出分类保障、管理充分授权”的街道财政体制,财力进一步向街道倾斜。龙岗区全面落实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度,按月监测通报部门预算、基建资金及其它重点领域财政统筹资金支出执行情况。坪山区开发了区财政项目库体系,建立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跨年度项目监控机制。龙华区全面推行办事处集中支付上线,撤销办事处各类财政专户,在原特区外各区中首个实现预算单位实有账户财政性资金余额清零。光明新区国库支付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接地气会计”服务理念,创新研发财务内控管理平台,大幅提高会计核算及支付效率。大鹏新区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协调,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