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标先进和一流,着力提升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和突破性,朝着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迈出坚实步伐。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降成本力度大、效果明显,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平均每平方公里产出财税收入规模继续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成效彰显,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财政资金供给效率显著提高。预决算公开透明程度保持全国领先,在财政部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中,我市在全国排名第二,是唯一连续三年位列全国三甲的地区。对标国际先进,以走在最前列的标准推进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出台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适应特大型现代化城市治理要求的财政体制机制。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基层党建质量不断提高
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在新时代谋划深圳财政工作新方位,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局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作用,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在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中得到贯彻落实。夯实党建工作机制。创新打造“深圳财政大讲堂”品牌,重构机关党委主办,各党支部和群团组织轮流承办,灵活开展主题教育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2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党建工作情况每季度通报机制,全面通报党的建设情况。在党支部设置纪委监委员,加强监督履职。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聚焦段传尧案和宣晓志案,第一时间通过党组扩大会、党支部专题会、政府采购评标专家集中教育会等方式,在全局上下和政府采购领域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聚焦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廉政风险,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问题反思和整改落实。抓好巡视巡察整改。结合中央巡视深圳反馈要求,持续深入督促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在集中整改期已基本完成市委巡察整改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政府物业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管等方面,取得一系列实在整改成果。
二、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组织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上,促进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深入开展。2018年为全市企业降成本超过1400亿元,促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二是组织收入工作扎实推进。落实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协调国土、国资、税务、人行等部门按月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压实责任,确保应收尽收。密切关注税种、产业、行业、重点企业变动情况,着力做好财政经济形势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三是财政收入规模和质量实现双提升。2018年,来源于深圳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02.4亿元,增长5.5%,平均每平方公里产出财税收入4.6亿元,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居于首位。辖区收入中,中央级收入5564亿元,增长5.1%,地方级收入3538.4亿元,增长6.2%。地方级收入中,税收收入2899.6亿元,税收收入占比达82%,高于全国地方级和全省平均水平。
三、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支出聚焦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加快年初预算资金支出进度,及时盘活财政资金,用好地方债政策,全力服务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2018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4282.5亿元。一是预算支出进度加快。在早编细编实编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督促各区、各部门加快年初预算资金支出进度,促进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用。完善支出预算量化目标管理机制,按时序进度细化分解支出任务。继续抓好政府投资、专项资金等重点支出进度,建立支出进度双周通报制度。二是主动谋划重大支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年度预算调整、资金统筹等盘活财政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领域。
四、坚持底线思维、精准理念和绿色发展,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成立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工作机制,全口径监测我市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情况。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2018年成功发行政府一般债券13亿元和专项债券39.4亿元,认购倍数分别高达24倍和26倍,其中4支债券全国首创分期偿付本金条款,获市场高度认可,对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专项债管理市场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力保障援疆援藏、广西百色、河池扶贫协作以及汕尾、河源帮扶工作。制定《深圳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对口支援资金管理。增加对省贡献20亿元,用于支持粤东西北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水污染治理提速。出台并实施市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推动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五、加大投入与完善机制并举,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下大力气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2018年,全市九大类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772.4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64.7%。一是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每年新增在校学生午餐午休管理财政专项经费6.1亿元。参与制定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政策、部属高校合作办学协议经费投入政策。统筹研究高水平大学第二期项目的建设方式与路径。二是推进共建健康深圳。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投入力度,助力打造食品安全“深圳标准”,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200元/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1070元/月。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高至492元/月,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280元/月、420元/月。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支持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2018年向人才安居集团再次注资100亿元,累计完成人才安居集团1000亿元注册资本金注入,有效提升我市人才吸引力和竞争力。会同市住房保障部门做好《全面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意见》“1+N”体系的政策制定,着力推进建立“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五是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继续提高我市公共文化财政支出水平,筹建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推进新一批重大文体设施规划落地。
六、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谋划实施系列改革创新
一是以走在全国前列标准谋划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认真谋划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出台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坚持激励到位,优化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原则,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二是按照市场化精准化国际化法治化的原则高标准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分类施策和精准有效、国际标准与深圳特色、简政放权和强化管理、严格监管和激发活力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出台了深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改革资金投入方式、项目审批方式、预算编制方式、资金绩效管理和资金监管方式,着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七、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预算制度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改革顶层设计。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深入分析当前预算管理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痛点堵点,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从转变理财用财理念、巩固强化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健全预算监督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市预算管理改革的方向和路径。二是预决算公开排名继续全国领跑。在财政部发布的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中,我市在全国36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中排名第二,是继2015年度排名第二和2016年度排名第三以来,唯一连续三年位列全国前三的地区。及早启动财政总决算工作,2017年度财政总决算工作获得全省评比一等奖。三是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现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全覆盖。完成高水平大学建设等六个重点绩效评价报告。首次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快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形成4000多个指标、139个项目分类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加大人大绩效监督力度,编印预算绩效管理参阅材料。四是及早推进2019年预算编制。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部门预算项目库开库时间比往年大幅提前5个月,推动各类专项资金提前一年发布申报指南。部门预算“一上”时间提前到6月底,比2018年再提前一个月。
八、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健全政府采购风险防控。重新梳理采购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扩大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范围,发挥听证制度作用,形成有效制约。增强采购人主体职责,扩大采购人自行采购范围。重建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打破行业垄断。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二是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力度。对我市12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6项政府性基金清单目录,全部实行网上常态化公开和动态管理。三是推动会计行业发展。以财政部修订《注册会计师法》为契机,主动承担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律整体框架修订的专项研究。推行《政府会计制度》转换实施,建设全面清晰统一规范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完善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四是加快建设“智慧财政”。正式启动智慧财政建设工作,成立以智慧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核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调研学习先进经验,两轮封闭培训开展规划设计,顺利完成项目招投标,全面铺开项目建设。上线智慧财政资产管理系统和智慧财政大数据平台(一期)。
九、完善体制机制,推动财政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财政法治建设。完成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法治政府考评成绩进入全市前十名,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配合做好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和财政部税收立法调研工作,积极反映争取我市合理利益。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研,送政策和服务上门。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序推进我市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形成试编综合报告报送财政部。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制定出台《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修订政府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规范罚没物资处置流程。三是全面推行《政府会计制度》转换实施。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加强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考核。四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范围扩大至全市。提前对标财政部要求,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10个区(新区)、599个部门共1388家基层预算单位,首次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五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化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参与业务的金融机构扩充至18家。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试点推行电商、竞价、家具三类政府采购项目标准合同文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强化政府采购统计分析,2017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获财政部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