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我市城市治理提升之年。市财政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按照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弘扬“五破五立”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突出服务大局、统筹资源、创新驱动、民生优先、依法理财的原则,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我市经济社会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体目标和“两区三市”的建设提供财税政策支持、财力基础和制度保障。
(一)紧紧围绕我市“两区三市”建设大局,主动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方向,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领作用。一是深化财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激发企业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从财政政策制定、政策优惠争取、引导基金布局等方面支持企业全面提升竞争力,支持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快速发展,支持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在金融服务、经贸合作、商贸服务、交通航运等发展。三是加快实施特区一体化建设,财政资金投向进一步往原特区外倾斜,落实好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东进战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四是继续发挥好财政资源配置作用,支持我市打造“一带一路”倡议枢纽和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支持我市企业走出去,提高企业境外展览扶持力度,支持我市企业积极拓展与喀什等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的合作。五是进一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统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PPP投融资模式和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改革,加快完善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和投资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建成更具辐射带动力的全国经济中心城市提供基础支撑。六是完善财税激励引导机制,贯彻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在深圳落地,推动大型央企总部落户深圳。
(二)适应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形势和国家财税体制机制改革新要求,依法组织财税收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一是科学预测和组织财税收入。按照实事求是、科学稳妥的原则,科学研判财税经济形势,合理安排收入预算。严格遵循新《预算法》,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力争全年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密切关注中央财政体制调整动向。积极分析、科学判断相关税制改革动向,以及由此可能引起的相关税收收入在中央与地方间的划分问题,积极谋划和争取我市合理利益。三是积极参与税制试点改革。主动了解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对凡需要先行先试的改革项目,争取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广东自由贸易区前海蛇口片区为载体,在我市先行先试。四是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切实贯彻中央8号文和我市“1+N”创新政策。优先保障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资金需求,全力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在深建设。建立健全符合国际规则的支持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体系,加大对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
(三)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事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进一步推动协调发展、共享发展、创新发展。全面推动公共财政政策和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水平相适应的民生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全力保障十二项重大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资金,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设民生幸福城市。一是加大民生领域的保障力度。全市九大类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定在65%左右,重点保障轨道三期、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广深港客运专线、污水管网、小区雨污分流等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和民生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投入力度。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落实《深圳市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措施》。在加大“孔雀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力度的同时,新增国内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政策,大幅提高新引进人才补贴标准。扩大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奖金规模,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加大人才安居工程资金投入规模,确保人才安居工程补贴及时到位。三是全力推进医疗和社会保障工作。调整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坚持加大投入力度和转变投入方式并重,推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均衡化发展。密切关注基础养老全国统筹进展,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的调整。四是确保文体事业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推进南科大、中职教育和特殊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制定工作,推进我市公共体育馆惠民开放。五是推进城市管理和建设。安排预留专项资金150亿元,主动服务我市城市治理提升年各项工作。推进绿色生态建设,重点推动低碳环保产业发展,全面保障河水环境、污水管网、大气整治、垃圾处理、噪声防治等相关项目资金需求。
(四)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率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在财政体制机制再造的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将法治思维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落实部门行政首长财经责任,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二是继续做好“营改增”扩围改革相关工作。在稳步推进金融业、现代服务业、建筑和房地产业“营改增”扩围的基础上,对相关行业的税负变化进行跟踪和分析。三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根据国务院部署,全面清理存量资金,优先安排用于全市重点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四是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市级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将同步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区级从2016年启动2017-2019年区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五是全面推进项目库建设。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均纳入项目库编报,进一步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六是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从项目储备、预算编制、预算批复、指标下达、资金清算等各环节,强化督办力度,依法依规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继续严格控制一般行政运行支出和“三公”经费,切实降低行政运作成本。七是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在发挥预算单位作为预算编制及执行责任主体作用的同时,加强对预算调整、资金支付和政府采购等业务的全流程监控。八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管理责任,将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落实到预算单位。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绩效管理意识。九是牵头构建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推进我市服务型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建设,实现公共服务便利化、统一化、网络化,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十是加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建设力度。实现市本级直接支付、授权支付业务电子化相关系统、自助柜面系统和电子签章管理系统上线,区级启动改革试点。
(五)全面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用权、廉洁从政、高效服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严格落实《预算法》、《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部流程控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核,全面部署实施“七五”普法工作。全面优化职能配置。按照新一届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配合市有关部门完成优化职能配置和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认真梳理委内各处室职能事项,并对职能事项提出保留、取消、转移、下放的意见,进一步科学合理厘清职责和责任边界。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对重大民生实事工程、与中央省财政改革对接项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全力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打造赴港培训精品项目,发挥青年干部培训特色、建立财政培训师资储备的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干部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大力倡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升行政效能。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防“四风”反弹,完善和强化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