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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的具体采购项目范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属于《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四类项目范围的,应当开展重点审查。重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非歧视性审查、竞争性审查、采购政策审查、履约风险审查等。主管预算单位可以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确定由主管预算单位统一组织重点审查的项目类别或者金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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