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怎样判断项目是否属于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项目?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11-28 23: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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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采购人拟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包括以下情况:一是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是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是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