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电子票据管理

请问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能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吗?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11-23 23: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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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具体分三种情况:一是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用于业务范围内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可以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二是从事公益事业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领用公益事业捐赠电子票据实行“一事一审”;三是不具有公益性、业务范围没有具体的公益事项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能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一事一审”事项,需准备的材料有:(一)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民政部门核准的社会组织章程复印件;(三)申请函;(四)捐赠协议复印件以及其他可核验的材料(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