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12-31 11: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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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末,全市各类国有资产总额77,070.5亿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只统计实物量,暂不统计价值量),其中:企业国有资产总额49,117亿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7,159.8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0,793.7亿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不断强化创新载体建设,构建“一中心两平台”发展机制,全年新增国家级和省级创新载体3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5家、专精特新企业62家。二是组织开展原创技术攻关,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印发2024年度市属国企“十大原创技术攻关”清单,推动43个市属国企场景列入全市人工智能场景清单,推动低空产业公司实体化运作。三是推动改革专项工程扎实有效。投控公司、深国际等4家“双百企业”跻身全国改革标杆,标杆数量、优秀率连续三年在全国地方国资中名列前茅。6家“科改企业”获评优秀以上等次,深水生态、深环科技、市政设计院3家企业入选全国标杆。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推进科技创新战略实施,深化数字金融创新。一是获批新业务试点。2024年,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获批个人批量不良贷款转让和对公单户不良资产转让等两项业务试点,已获得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可获得的最大业务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二是增强资本实力。为满足监管对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拓展的底线要求,深创投集团统筹优化红土创新基金资本布局,为做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提供保障。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一是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印发政府物业出租、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制度文件。组织政府闲置办公、住宅、商铺以及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和土地资产情况清查,开展117家市本级单位房屋资产底数台账会审工作,完成会审面积1,047.2万平方米。二是提升资产管理效能,建立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与存量资产挂钩机制,推进国有资产调剂共享,促进资产科学配置、高效利用和优化处置。2024年度全市盘活国有资产171亿元,市本级各单位共调剂共享资产2,688件,资产金额合计4,133万元。三是积极推动政府物业服务为民,为长者、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专门空间,新建改造文体设施120余个、运动场地100余处,公园预约停车服务覆盖全市70余家公园的100余个停车场。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一是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推进重要生态空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已形成26个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地籍调查成果,面积约388平方公里。承担自然资源部三维地籍改革试点任务,核发全国首张三维土地不动产登记证书。出台《陆域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技术规范》地方标准,推动《海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技术规范》编制。二是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完成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等重大项目用海报批工作。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有序,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正式对深供水,形成东、西江共济的城市双水源格局。三是持续巩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格局。编制《深圳市深入推进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三、上年度市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围绕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提升资产管理效能、提升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持续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五个方面审议意见,持续加强我市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形成深圳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四、存在问题

  在国资国企功能布局与城市所需仍有差距,科技创新实力与建设创新之城定位仍有差距;外部环境冲击放大经营波动,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对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的要求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创新性不足,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实现数据分析、信息化管理等方面有待提高,新型国有资产价值未充分挖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土地供应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仍有待拓展。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扎实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突出抓好经济运行平稳发展,积极落实中央稳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成本费用管控,不断提高资产周转效率、增强经营创现能力。更大力度推动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在重点领域加大布局力度,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优化国企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助力全市打造最好科技创新生态和人才发展环境系列行动,实施打造百个支持科技创新应用场景行动,推动国资科创平台开放共享,为创新创业注入澎湃动力。

  二是优化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资本布局,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引导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金融机构集中,打造支持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矩阵式金融服务生态。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聚焦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发展与国资战略需求,增强国有金融企业协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践行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战略,积极推进普惠金融政策,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供给。

  三是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筑牢国有资产管理根基,多渠道盘活利用闲置低效资产。推动资产管理提质增效,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资产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方法,优化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强化资产管理、公车管理等系统信息比对,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大力挖掘新型资产价值。推进深圳市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制定新型资产评估标准或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等,鼓励行政事业单位积极拓展应用场景,不断挖掘数据资产、碳资产等新型资产价值。

  四是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持续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深圳进一步全面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的若干措施》,扎实推动各项改革举措有序落地、取得实效。健全市区两级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体系。编制实施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印发自然保护地规划,持续推动区级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