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管理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2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2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